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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认真学习贯彻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www.gcdr.gov.cn (2014-03-17) 来源:达州万源市委组织部

万源市认真学习贯彻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3月7日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后,3月9日万源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平洪对照新、旧《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地解读学习。
  大家一致认为,新《干部任用条例》更加突出了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基本要求;更加强化了“党管干部”的基本原则,强调了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更加严格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明确了要大力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五好”干部;更加注重了对干部评价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准确性,改进和完善了考察干部的内容和方式;更加严明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纪律要求,修订完善了“十不准”纪律,强化了责任追究;规范、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程序,做到既有效管用,又公平公正。
  会议要求,组织部门要加强《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贯彻,根据《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改进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全面提高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各级党组织要把《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专题学习,市委党校、行政学校调训的各主体班次要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作为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修课”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高潮。
  3月10日市委组织部分别召开部务会、全体干部职工会,进行了专题学习。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平洪要求,要重点把握好七项原则、六个基本条件、七个基本资格,六个不准,“十不准”纪律,掌握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重要环节,切实把《干部任用条例》精神领会吃透研深,确保组织部门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变形、不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