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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www.gcdr.gov.cn (2014-02-10) 来源:高县县委组织部

高县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月7日,高县召开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引领全县党员干部学习《条例》的热潮。
  会上,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江仁朝全文领学了《条例》,对总体框架、标准原则、民主推荐等方面的新规定、新举措进行了解读,对破格提拔、公开选拔、交流任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辅导。
  与会同志结合新规定,从我县实际出发,畅谈了认识体会。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的《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标准条件、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等方面都作了完善,使好干部标准和干部德才素质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充分体现了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强调了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
  县委书记张世炜强调,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吸收了近年来的新实践新成果新经验,是新形势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制度保证;《条例》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突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要着力解决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考察失真失实、“破格”变成“出格”等系列问题。
  张世炜结合县情提出了五点贯彻意见:一是各党委(委口)中心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中心组学习、各类培训和学习计划,把全县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二是各级党委(党组)要紧紧把握“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的实质,突出信念坚定的首位要求,突出敢于担当的必备素质,树立更加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三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观念,带头遵守《条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四是组织部门要坚决贯彻规定,牢记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组工干部要通过讨论、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不断深化学习,精通和严格执行《条例》,切实把《条例》贯彻落实到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五是注重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让广大群众了解《条例》,全县上下要准确把握稳中求进、创新求效的工作要求,积极营造活力四射、人才辈出的良好氛围,为全面落实县委提出的“1235”发展战略、加力提速谱写美好高县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