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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三化考核”实现干部考核全覆盖

www.gcdr.gov.cn (2013-09-30) 来源:

芦山县“三化考核”实现干部考核全覆盖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队伍战斗力,以良好的干部素质和强有力的干部作风促进科学重建工作,芦山县按照“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挂勾、班子考核与个人考核挂勾、考核结果与补助挂勾”的考核模式,完善了科学重建期间县级部门、乡镇领导班子、普通干部和村组干部各项考核,实现干部考核工作全覆盖。
  强化领导班子考核,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挂钩,加强对县级部门、乡镇领导班子的日常考核。首先由县科学重建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目标督查室先对各单位落实工作情况和推进灾后科学重建相关工作的情况作出评价,其次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政法委、县信访群工局就各单位违法违纪、信访等情况给出书面意见,最后县委组织部综合提出各单位等次评定建议报县委审定。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评定等次较差的领导班子,由分管联系县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并视情形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细化普通干部考核,坚决逗硬奖惩机制。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考核办法,每月底对除主要负责人以外的普通干部职工在灾后重建工作中的作风、能力和实绩,网格化管理以及联村帮户工作进行百分制评分。单位每季度末根据干部职工季度内每月评分情况进行拉通排名,考核认定结果作为评优选先、表彰奖励和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连续多次被评为“优秀”的干部职工可纳入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培养管理;对评为“不称职”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委托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连续或多次评为“不称职”的,按《芦山县灾后恢复重建期间处理不胜任现工作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量化村组干部考核,提高重建工作效率。采取百分制评分量化村组干部考核办法,坚持考核结果和补助挂 钩。乡镇党委、政府按百分制对村两委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村两委对组干部进行考核评分,各村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办法,每月底对村团委书记、民兵连长、妇联主任、计生员及小组长在科学重建工作、党建工作和联村帮户对接工作中的作风、能力和实绩进行百分制评分。通过量化考核,提高广大村组干部重建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有效推动重建工作。目前全县9个乡镇46个村社区均出台了村组干部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