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四维”考评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兴文县是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四川省最大的苗族聚居县。为实现山区苗乡人民的梦想,县委出台了《兴文县科局级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四维”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创新实施“四维”考评工作法(即目标任务考核评价、服务对象代表评价、组织领导综合评价、班子成员相互评价),采取量化评分办法科学评价领导干部,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坚强有力的苗乡人民圆梦主力军。
目标任务考核评价,提升干部队伍发展力。人无压力轻飘飘,井无压力不出油。兴文县以往的目标任务年度考核只针对班子,没有针对干部个人,与干部个人年终考核缺少实质性挂钩,干部个人工作压力不大,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发展力不足,在干部中存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通过对干部开展目标任务考核评价,把单位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个人分工情况相结合,即单位目标任务完成得好,干部个人考评得分就高,反之则低,且目标任务考核评价分占干部年度考评分的40%,在领导干部“四维”考核中比重最大,最大限度地给干部个人加责增压,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推动苗乡追赶跨越,同步小康。
服务对象代表评价,提升干部队伍服务力。干部好不好,群众说了算。我县把服务对象代表评价作为干部考评的第二重点,占干部年度考评的30%。通过服务对象代表对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评定,找出干部工作上的不足,服务上的差距,提升干部的服务意识。这一举措使干部切实做到自觉把群众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当作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当作第一标准,不断提高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力求做到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努力为全县苗乡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贴心、周到的服务。
组织领导综合评价,提升干部队伍执行力。干部队伍工作执行力强不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好不好,交办工作落实情况怎么样,上级组织和领导最有发言权。通过采取组织领导综合评价(即县级领导评价、市级主管部门评价、县委考核组评价,占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的20%),实行“谁监管谁评价”,进一步转变了干部工作作风,有效地解决了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软、懒、散、拖、浮现象,使干部队伍始终保持旺盛的斗志和进取精神,增强干部工作的执行力,在整个干部队伍中形成顽强拼搏、开拓进取、争创佳绩的浓厚氛围。
班子成员相互评价,提升干部队伍凝聚力。干部个人平时工作开展如何,“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如何,工作到不到位,班子成员最了解、最清楚。我县通过采取班子成员相互评价(占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的10%),重点对班子成员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团结协作情况、转变工作作风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定,实行“谁最了解谁评价”,将干部个人工作开展置身于班子成员的相互监督之中,激发了干部的工作能动性,增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凝聚力,促使干部转变作风、依法行政、团结协作、奋力工作,与群众携手勇追苗乡小康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