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开展优秀县(市、区)委书记
评选表彰活动切实加强县级
党政正职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县(市、区)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继2004年表彰优秀县(市、区)委书记后,今年上半年,四川省委在换届前夕再次评选表彰14名优秀县(市、区)委书记,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这次评选表彰有三个特点:
一是严格标准,周密组织。省委明确要求,要严格按照中组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旗)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的标准,真正把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作风务实、亲民爱民的优秀县委书记评选出来。在组织操作上,按照“创新方法、简化程序、注重质量、形成导向”的评选推荐工作总体思路,明确了评选范围、人选条件、推荐步骤、工作要求等。市(州)委还成立了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评选推荐工作。
二是公开公正,注重民意。借鉴综合考核评价试点经验,在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确定初步人选的基础上,还在县级机关干部、乡镇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等干部群众中间进行民意调查,通过量化打分的方式了解推荐人选的群众基础。通过电视、报刊、新闻通报会、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评选表彰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程序,激发了广大基层群众的参与热情。评选期间,共收到群众来信来电2000多件(次),推荐心目中的优秀书记。
三是好中选优,保证质量。在表彰人选的确定上,始终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无滥”的原则,严格把关,层层遴选。在各地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对推荐人选政治思想素质、履职尽责、工作作风、工作精神、工作业绩以及亲民爱民、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的基础上,省委组织部派出了4个考察组通过实地印证、暗访、随机走访等方式,对各地推荐出的人选进行了考察了解,共召开座谈会26个,随机走访了55个村、社区、学校和企业,个别访谈543人;会同省纪委对市(州)推荐人选近年来的信访件进行了集中梳理、分析研究和专项调查,确保人选的“廉政关”。通过综合考核评价,省委在各(州)委推荐的21人中,表彰了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