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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力度整体推进干部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www.gcdr.gov.cn (2006-06-14) 来源:
四川大力度整体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近年来,特别是中央集中出台“5+1”法规性文件后,四川以贯彻落实“群众公认”原则为主线,大力度整体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既从制度建设入手,努力构建科学、配套的制度体系,又加强干部工作的方法创新,着力解决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突出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基本形成完整规范的干部工作制度体系。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着眼,先后制订出台了30多项制度,构建了党委工作运行、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监督管理“三大制度体系”,实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全程覆盖。在党委工作运行上,制定了党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投票表决暂行办法、全委会议决定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暂行办法等制度,基本建立了干部任用的民主决策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出台了民主推荐试行办法、考察预告制暂行办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专项考察暂行办法等制度,对干部选拔工作的启动、推荐、考察等各个环节都作了明确的制度规定。在干部监督管理上,出台了干部监督工作规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监督办法、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十条规定等制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运作。
  二、集中性推出“五项联动措施”,在干部考察和选任的过程中落实群众公认原则。一是“两次推荐”。在首次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得票相对较多的人选进行二次民主推荐,以第二次推荐的结果确定考察对象人选。二是“个人陈述”。即在第二次民主推荐前组织陈述人选进行竞职陈述。三是“线性分析”。即按照干部主要素质特征设置行为参数,并以此规范民主测评项目,在此基础上,全面引入数量线性分析方法处理测评数据,通过计算机把民主测评结果转化为线型分析图。四是“差额考察”。对新提拔进党政领导班子的人选,原则上都必须有差额人选。五是“票决任用”。即全面推行全委会、常委会决定干部实行投票表决。2004年以来,全省通过“两推一述”共选拔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800多名,采取票决制任免干部1918名,其中省委常委会采取电子票决任免干部413名。省委调整的市州党政“一把手”和厅局主要负责人,都提交全委会表决产生。
  三、大力度推进领导干部跨领域、跨行业、跨地区交流,为干部工作和成长创造良好环境。由过去单一、纵向的干部上下交流调整,逐步向纵向交流与横向交流并重转变,实现干部跨领域、跨行业、跨地区大交流。目前,全省21个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公安局长和181个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全部实现了异地交流,并开始向资源大县、出生地、成长地、久居地交流深化。同时,坚持每两年从省级经济部门、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选派一批复合型经济科技人才到各市(州)、县(市、区)担任科技副市(州)长、副县(市、区)长,培养复合型干部。
  四、实行统筹公选,提高公开选拔工作效率。为解决公开选拔干部一度出现成本偏高、高分低能、群众公认度偏低的问题,把公开选拔与后备干部工作、干部素质考核测评有机结合起来,在公开选拔的范围、组织形式、程序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具体做法是:全省统一县级干部公选,市(州)统一科级干部公选;在后备干部和其他群众公认符合任用条件的干部中开展公选;运用“X(应知应会知识测试)+Y(干部考核)”立体考核测评办法进行选拔,把综合考察的结果作为确定拟任人选的最终依据。2005年,运用新的方法公开选拔了20名市厅级领导干部、6名县(处)级干部和153名科(局)级干部,各方面反映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