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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政绩上墙群众当主考官

www.gcdr.gov.cn (2006-03-13) 来源:

干部政绩上墙群众当主考官

 
    成都市锦江区推行政绩公示,引入社会评价体系考核班子干部

  “同志们,这些就是我在2005年度开展工作的汇报,请各位评分。”昨日下午,锦江区春熙路街办举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社会评价测评会,来参加测评的同志有街办干部,区纪委、区组织部派来的监督人员,还有19位来自辖区单位和普通居民的代表。而在此之前,这些接受测评的领导干部已经将自己一年来的政绩列出,在街办公告栏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政绩上墙老百姓心里亮堂

  昨日,记者在春熙路街办公示栏看到,这里集中张贴着街办各领导干部的政绩表,表格格式统一。各领导一年来所做的主要工作都以条目格式反映在表格中,没有修辞语言、文字简单明了。

  “这样报盘大家都觉得好,这些干部拿着国家的俸禄,到底干了哪些事,我们心中也就有了数。”一位社区居民说。锦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彬介绍说,通过政绩公示,将干部考核的权利交给了群众,不但更透明,更民主,同时也给干部考核部门松了绑,以前一到岁末,组织部对干部的考核就是一项重要工作,而且还不可能得到完全准确的情况,现在政绩一公示,对于鱼目混珠的“南郭先生”,群众眼睛是雪亮的,绝对过不了关。

  群众评分满意率决定年终奖

  昨日下午,锦江区春熙路街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汇报了自己一年的主要工作后,来自街办的普通干部和来自辖区单位和普通居民的代表当场进行测评。记者注意到,测评表上列出了被测评人的名字,后面是“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栏。“主考官”将根据被测评干部平时的工作情况和汇报情况进行测评。

  据介绍,根据要求,测评干部,普通群众和管理服务对象的人数不能少于参与测评人数的20%,而且人员是随机抽取的。测评的结果,如果班子测评满意率低于70%的,不能评“四好班子”,个人测评满意率低于70%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年终只能拿基本奖金。个人测评不满意率高于30%的,组织部门核实有问题的,将按有关规定作诫勉谈话或降职处理。

    《成都日报》 (2006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