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力实施班子“一把手工程”
切实加强党政正职队伍建设
近年来,四川把选准配强管好一把手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思路,大力实施班子“一把手工程”,既激发一把手的活力,又规范一把手的行为,有效地提升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水平,为做好党的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把握一把手的关键作用,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省委认为,关注一个地方的发展,首先要关注班子和干部,关注班子和干部,首先要研究班子一把手,要求各级党委要定期研究分析所管理的班子,切实选好配强一把手。省委对市州和省级部门党政一把手的配备都是反复研究,精心选好,真正把对群众有感情、政治上成熟、思想观念新、抓工作有激情的干部选拔到“一把手”岗位上来,同时高度重视对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的选配和管理,由省委组织部管理、考察和审批大县县委书记和民族地区县委书记。各级党委认真实施班子“一把手工程”,加强对所管理班子的研究和分析,对一把手选配做到反复比较、优中选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抓班子带队伍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精心选好配强一把手。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用等各个环节都作出了规范、细腻的程序设计,形成了一个完整严密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体系,特别突出了三项举措保证选好配强一把手。一是“两推一述”。在首次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得票相对较多的人进行陈述,然后进行第二次民主推荐,根据第二次推荐的结果确定考察对象人选。二是“线型分析”。按照干部主要素质特征设置行为参数,并以此规范民主测评项目,全面引入数量线型分析方法处理测评数据,运用计算机把民主测评结果转化为线型分析图,通过线型分析图对干部进行量化考核、比较分析、直观评价。三是票决任用。省、市、县三级党委全面实行全委会投票表决地方、部门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的制度,省委常委会还实行任免干部电子票决。2004年以来,省委共调整市州党政“一把手”和厅局主要负责人28名,全都提交全委会表决产生。
三、加强一把手的培养和激励,不断提高能力水平和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一把手的培训制度,省委每年对省级部门一把手、市州、县(市、区)党政一把手进行一次专题培训,提高他们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工作部署的能力;每两个月举办一次省级部门领导干部专题讲座,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讲析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目前已经举办讲座8期。推进地方党政一把手的交流,目前,全省21个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和181名县市区委书记全部进行了异地交流,全省还跨市(州)交流了18名县委书记,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坚持从基层、从主干线培养、选拔一把手,每两年从省级经济部门、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选派一批复合型经济科技人才到各市(州)、县(市、区)担任科技副市(州)长、副县(市、区)长,在2003年县级班子换届中,其中40名干部担任了县(市、区)党政“一把手”。注重评选表彰先进典型,2004年省委表彰了7名县委书记,各市州表彰350名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并把表彰和使用结合起来,形成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今年,省委和各市州委将再次分别表彰一批优秀县委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
四、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着力防范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抓住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管理不放,于2002年底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监督的意见》,之后逐步建立并完善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回复组织函询制度、诫勉谈话制度等日常管理制度,营造了“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的良好环境。严格规范“一把手”的用权行为, 2003年以来,省委相继出台了地方、省级部门、高校党委(党组)决定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试行),进一步完善了党委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出台了《市、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调查办法》,对任职满三年的市厅级领导干部,都逐步安排审计;并全面推行审计谈话制度,实行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及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论运用到干部监督管理和考察任免之中。近几年来,全省共审计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1062人,其中市厅级领导干部41人,为选准用好干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