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报考。那么,国家公务员究竟如何考?记者日前专访了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副司长聂生奎。
谁能报考
国家公务员招考对象主要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同时,有部分职位面向社会人员。这些对象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8.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其它条件。
目前,有些地方(如山东省)招考公务员已彻底打破身份界限,不管是农民还是工人,只要符合职位所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参加考试。另外,有些地方在招考公务员的过程中,也已经打破地域界限,可以招收本辖区以外的报考对象。
考试类别、科目有哪些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分A、B两类进行。A类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解决实际问题、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提出问题和文字表达能力。如2001年的申论题目———“PPA风波”,即要求考生总结“PPA风波”所引发的问题以及就引发的问题提出善后处理意见。
B类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一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的结构、考试时限与A类相同,但题型、题量、难度等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有所不同。
公务员公共科目的考试注重测查考生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考察考生平时知识的积累和运用,不需要考生准备或“临阵磨枪”。
招考程序如何进行
公务员录用考试由考试录用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分为制定录用计划、公告、报名、考试、考核和体检、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审核备案等7个步骤。
(一)制定录用计划。录用主管机关根据管理权限确定各部门的录用计划。
(二)公告。录用主管机关根据审定的录用计划,对各招考部门拟招考职位情况、报名和考试等内容予以公告,《公告》和《招考简章》一般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
(三)报名。现在,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一律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再组织现场报名。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分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的考试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由录用主管机关根据当年考试和用人部门情况予以明确。面试的内容、标准由录用主管机关确定,面试的具体实施工作由各招考部门负责。各招考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面试前可进行《心理素质测评》,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作答不限时,最终给出报考者的个性评价,供面试考官和用人部门参考。
(五)考核和体检。
(六)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各招考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各招考部门确定拟录用人选后,要通过相关媒体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举报,时间为7天左右。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审核备案。各招考部门填写《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表》一式两份,报录用主管机关备案。
《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