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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加强组织工作三大体系建设

www.gcdr.gov.cn (2005-02-24) 来源:
四川省加强组织工作三大体系建设
 
  今年初以来,我省结合换届后市、县两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实际,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地方党委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管理监督三大体系的近20项制度,推进了组织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
  ———加强地方党委民主集中制度体系建设。对市(州)、县(市、区)党委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主要内容、决策程序、纪律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通过制定部门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等,健全机关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同时,制定《市(州)、县(市、区)党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无记名投票表决暂行办法》、《四川省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决定的暂行办法》,提高了地方党委在用人决策上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的制度体系建设。一是把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办法研究作为重点课题进行攻关,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试行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试行办法》,力求在干部选任过程中既坚持群众公认又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二是研究制定《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察结果通报、反馈制度暂行办法》,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三是制定出台《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公开选拔的党政领导干部试用期考核(试行)办法》,进一步改进规范公开选拔的考试、测评、考察办法。四是试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量化考核制度。五是制定《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暂行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暂行办法》,促进干部能“出”能“下”。
  ——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建设,包括建立干部管理考核制度,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与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结合起来;出台《省委管理干部任免审批办法》,进一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制定《干部监督工作内部运转办法》,确保干部监督工作的有序运转;健全干部监督举报制度;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四川日报》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