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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343工作体系”培优训强干部队伍

www.gcdr.gov.cn (2017-06-02) 来源:四川组工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大规模培训干部的重大部署,积极响应市委在干部教育培训方面的新思想新举措。今年以来,开江县大胆创新,架构起集建立培训网络、丰富培训形式、强化培训管理于一体的“343工作体系”,努力为我县培优训强一支与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高质素干部队伍。

坚持“三个注重”,构建全覆盖培训网络。通过搭建组织构架、凸显主管地位、坚持放管结合的方式,构建全县干部教育全覆盖培训网络。一是注重统筹联动,建立培训“中枢”。建立由县委领导,县委组织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每年至少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2次联席会议,协调各方,统筹推进全县干训工作。年初,我县召开首次联席会议,在充分吸纳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确定了本年度我县干训工作要点及县委主体班次计划安排,确保干训工作与上级要求、县委中心工作高度契合。二是注重申报审批,凸显主管地位。为避免出现“政出多门、九龙治水”的现象,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县级部门举办培训班的通知》,要求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科级干部培训班、组织人员赴院校培训等,需提前向县委组织部申报,在获批后方可组织实施。目前,县委组织部审批通过4个县内培训班、1个外训班的申请,全县干训工作主管部门地位进一步凸显。三是注重放管结合,激发基层活力。我县干训工作在强化主管部门地位的同时,也鼓励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自主灵活抓好本辖区及单位内部培训。各乡镇依托“农民夜校”、“社区党校”等载体,培训干部群众5000余人次,让其足不出户就能学习党的新思想,掌握农业生产中的新技能;县级各部门(单位)通过“干部小讲堂”、“中层干部沙龙”、“领导干部上讲台”等形式,让机关干部提升业务水平、改善工作作风。

围绕“四个紧扣”,推行科学化培训模式。突出抓好“精准培育干部、引进前沿思想、激活本地资源、‘互联网+’思维运用”四个关键,积极搭建平台、丰富培训方式,推动干训工作提质增效。一是紧扣“精准培育干部”,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年初,按照“精准培育”要求,出台《关于实施干部人才培育“三百工程”的意见》。针对年轻干部、优秀年轻干部递进培养对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群体特点,分层分类实施“互派挂职”、“外派挂职”、“院校培训”三大工程,率先在县内开启“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目前,我县“三百工程”已全面落地实施,19名年轻干部进行县内互派挂职,22名科级领导干部、7名优秀年轻干部赴眉山、成都、广元等地顶岗挂职,50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赴北京大学进行短期培训。二是紧扣“引进前沿思想”,常态化举办“大讲堂”。自2014年创办“毓秀开江大讲堂”以来,我县先后邀请14名国内各领域知名专家教授莅临开江讲授前沿知识,为全县领导干部与时俱进掌握新思想、新理念搭建了一座连通的桥梁。同时,今年我县进一步改进“大讲堂”活动模式,变“每季度举办”为“每月举办”,让全县领导干部每月体验一场知识的“盛宴”。三是紧扣“激活本地资源”,推进干训供给侧改革。干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向县委组织部推荐上报200余名各类优秀干部人才。县委组织部在查阅干部档案、征求县纪委等单位意见后,择优选聘53名充实到县内师资库;按照“注重从参观点、成功案例中挖掘现场教学点”的要求,我县计划将普安镇宝塔坝村、永兴镇柳家坪村、宝石湖水韵小镇分别确定为全域旅游开发、党建引领脱贫攻坚、农业供给侧改革教学点。四是紧扣“‘互联网+’思维运用”,创办优质网上课堂。开设“指尖课堂”,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等方式,定期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中央、省、市、县最新时政动态及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以便党员干部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有效破解了传统课堂教学的地域性限制,大大提升了学习的时效性。目前,我县已通过“指尖课堂”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信息5000余条,收到党员干部反馈建议170多条。同时,与人民网培训中心签订协议,112名领导干部通过自主申请的方式,在人民网慕课学习平台进行线上学习,大力提升了“网上课堂”的培训质量。

突出“三个强化”,力促高质量培训实效。着力抓好“经费管理、制度建设、制度执行”三项工作,认真落实从严要求,确保全县干训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一是强化经费管理。设立干训工作专项经费,根据年度干训任务,逐年增加干训经费预算。严格干训经费使用管理,对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要求,以“开班前预算、结业后结算”的原则举办各类培训班次,最大限度的保障干训经费不被挪用、乱用。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跟班管理制度,在各类培训班次开课期间,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主办单位分抽调1名人员进行跟班管理,对学员进行严肃考核;制定《开江县干部培训考核鉴定表》,全面记录学员的学习态度、遵守纪律、学习成效等情况,并对学员培训提出鉴定性意见,纳入干部个人档案。三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教育培训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培训纪律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培训学时低于90%,或请假超过2天以上的学员,确定为“培训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同时,按照“训用结合”原则,将干部培训期间的表现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提拔、任用、晋升的重要依据。目前,14名学员被确定为“培训不合格”,3名学员因培训期间表现突出得以提拔重用,为我县培优训强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开江县委组织部 毛祥 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