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建立健全、从严落实“四项学习制度”,力促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从严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举办“洪州大讲堂”,邀请党建、经济、法律等领域专家教授,为全县6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场教学。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年初制定集中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阅读书目、思考论题等,保证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集中学习。每名中心组成员根据集中学习计划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每年记录不少于5000字读书笔记,撰写至少1篇理论研讨文章。
从严落实“党委(党组)会前学习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召开会议前,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学习。围绕每次会议议题涉及的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通过领学原文、重点解读、研讨交流等方式开展学习。会前学习计划由班子成员轮流拟定并报一把手审定,学习内容、形式和发言须详细记入党委(党组)会议纪要,纳入全县“四个当天”制度督查内容范畴。
从严落实“一把手定期讲党课制度”。单位、部门“一把手”年初确定1—2个党课主题,自主备课完成1小时党课报告、PPT课件,定期向本单位、本系统或联系村党员干部讲党课。对党课主题、主讲人、时间、内容进行台账管理,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和县委党校每季度随机抽取5个单位一把手现场听党课、看效果。对课件质量高、受众反响好的“一把手”邀请到“洪州大讲堂”宣讲,对内容照搬照抄、不切基层实际、敷衍了事的“一把手”,及时约谈诫勉。
从严落实“领导干部述学评学制度”。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参加集体学习和培训情况,个人自学的文件讲话、法律法规、课程书籍,学习收获和理论成果,运用所学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主要案例,学习上存在的不足和整改措施”5个方面,在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中同步进行述学。接受上级查评、成员互评和参会人员测评,述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学习佐证材料不足、学习情况不理想的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
(眉山市洪雅县委组织部 恭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