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脱贫攻坚已经进入深水区,剩余贫困群众是“贫中之贫”“坚中之坚”,贫的是自然条件极其落后、经济基础弱、家庭多病多灾多难,难的是贫穷思维的转变、脱贫致富信心的树立、内生动力的激发。要在2020年打赢全面脱贫这场硬仗,需要我们坚决执行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各项帮扶措施,不能出现上级“热乎乎”的扶持政策、下级“冷冰冰”的机械执行这种“温差”现象,有“温差”的脱贫难以真脱贫。
群众满意度是脱贫攻坚各级验收评估的重要依据,贫困户满意与否,并不是凭空而来,而是根据贫困群众对各项扶贫政策是否享受到位,年人均纯收入是否得到提升,产业是否得到扶持发展,生活习惯是否得到改善,思想素质是否已经提高,帮扶干部是否尽力帮扶等方面综合评定的结果,如果执行这些工作有“温差”,就可能会得到一句“不满意”的评价。
扶贫政策制定要把控“温差”。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要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瞄准特定贫困群众精准帮扶,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不降低标准”是为了保证脱贫的质量,而“不吊高胃口”则是为了防止脱贫走向过度福利的另一个极端,防止把脱贫搞成“大锅饭”和“养懒汉”。但是在实际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中,这种“吊高胃口”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一些地方为了彰显脱贫攻坚成效,加大政策补贴力度,导致“力不从心”,来年只有减少补贴,造成贫困户政策享受上的“温差”。制定政策应与实际情况相结合,致贫原因多种多样,要“按病开方”,不能少量,更不能过量。要培养贫困人口自强自立的能力,增强内生动力才是真正脱贫的硬道理。
扶贫政策执行不能有“温差”。中央到地方各级的扶贫政策覆盖产业、住房、医疗、教育、基础设施、技能技术、思想教育等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每项政策精准执行关系到贫困群众切身利益,但一些地方大到省市县领导,小至村组干部贪污、挪用扶贫专项资金。据统计,2016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6万个、处理2万余人。2017年,全国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87万个,处理6.45万人。这些本该到贫困户手中的扶持资金,结果进了贪官们的“腰包”,严重违背了扶贫开发“六个精准”要求,侵害群众利益,丧失了群众的信任,传递不到党和国家的“温度”,严重影响了脱贫成效。
警惕干部结对帮扶“温差”。帮扶一户贫困户涉及到的不仅有结对帮扶人,还有市县级领导、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村组干部等等,这支庞大的帮扶队伍各项工作均要精准到户到人,但“保姆式帮扶”现象很普遍,什么都包、都帮,“大包大揽”,如一户贫困当年要脱贫,享受了建房补贴,帮扶干部还为他买床、买桌椅、买电视、甚至锅碗瓢盆、牙膏牙刷都一一置办。这样全方位、事无巨细地帮助和照顾,让贫困户形成了一定的依赖性,出现了“带着礼品笑嘻嘻,两手空空冷冰冰”的“温差”。帮扶干部重点在是为贫困户脱贫致富想办法、出点子、变思维,“授之以渔”,才是真正有“温度”的帮扶。
(剑阁县委组织部 张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