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情况汇报。会议指出,脱贫攻坚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较真碰硬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如期实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线”,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有的党员干部对中央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规定毫无敬畏,随意贪占扶贫资金,有的截留挪用,有的虚报冒领,有的吃拿卡要,有的优亲厚友,有的挥霍浪费,还有的领导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甚至严重失职失责。
认识“扶贫”中的“腐败”问题。近年来查处曝光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也说明在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有专家提出,要标本兼治,一方面通过严查减少扶贫领域腐败存量,另一方面通过完善体制遏制腐败增量。一些干部廉洁为民的观念淡薄,扶贫资金、扶贫政策、扶贫项目宣传不到位,执行不公开,给经办人留下了可操作的“灰色地带”。
守好群众“救命钱”给扶贫资金加上“安全锁”。健全和完善扶贫领域的法律制度,补齐制度短板是关键。为配合中央用“精准监督”促“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各地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措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在扶贫领域,很多直接受害人,即留守村民们对这种现象似乎无可奈何,甚至默认。贫困地区的村民维权意识相对缺乏,也给相关干部造成贪污行为“能见度低”、“可见光小”、“隐匿性高”的错觉。于是,他们把本该给村民的政府拨付款项当成“唐僧肉”任意“宰割”,从而发生了贪污行为。其实我们“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扶贫问题中一旦发现党员干部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腐败问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举报。我们要用一张无处不在的监督网对腐败分子构成足够威慑,才能杜绝那些伸向群众“救命钱”的黑手。
放眼来看,在扶贫领域涉案的党员尤其是村级干部,大多没有带动全村脱贫的责任意识,对中央要求更是置若罔闻。对于党员干部而言,首先要增强自身的“免疫力”,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得堤坝。以往在扶贫领域,一些贪污行为往往被忽悠,甚至并没有被定性为腐败。扶贫腐败也被称为最容易被忽视的腐败。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