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群众之所急”,既是我们党的一贯倡导,也是治理经验的深刻总结;既是一项具体的要求,也是一种必备的品质。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于服务人民。群众心急如焚,你就没有理由慢条斯理;群众提出诉求,你就没有理由推三阻四。否则,不仅感情上说过不去,党性上也过不了关。
如何对待群众的急难事,最能体现作风,也最能看出党性。群众急难之时,具备同理心、正确处置,党的威信和形象就能加分。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都把群众的急难事当头等大事来办,为我们党赢得了民心、凝聚起人心。
1932年,毛泽东赴洋溪村调查农业生产情况,途经绵江河上的一座小木桥,发现桥上的木板残破不堪,桥身晃晃悠悠,非常危险。他对同行的同志说:“党的干部一定要急群众之所急,不能因为其他工作忙,而忽略群众的基本的生活问题。”在毛泽东的提议和参与下,大家一齐动手,绵江河上很快就有了一座稳固的新木桥。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时,也围绕冬季清洁取暖、垃圾分类、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等百姓关切的6件民生大事,作出具体部署,深切的关怀、悉心的谋划,贯穿着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了“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的民生情怀。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解百姓之困、谋民生之利,不能坐而论道,关键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制度,为民生改善筑牢根基。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群众关心什么,就要改什么,坚持为民服务,让“群众所急”不再“急”,这样才能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让全面小康的梦想照进现实。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政务中心 尹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