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评工作常抓常新,做法形式多样,如采取一年内分阶段多次考评、细化考核实施细则、加大工作展示等办法,将考评工作引向了“常考”“细考”和“专考”。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地区过度重视形式上的“考评”,考不实、评不准仍然是最突出的问题。究其原因,有考核内容、指标、方法等设计不尽科学的因素,也有考核对象过度“包装”的情况。如何规避各类“负因子”,增强考核实效性是亟待思考完善的课题。
细化主体与完善细则相结合,突出差异性。以工作实绩为核心,针对不同考察对象的工作区域、工作职责、岗位层次,按照党群机关、综合管理、公共服务、执法监督等类别,分类制定实施细则,搭建考核“展示台”,解决好考核指标项目雷同、标准单一、缺乏针对性造成考核难以深入的问题。考核评价时,充分考虑工作基础、外部环境、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等方面的差异性,按照不同类型进行分组,以考核对象的可比性来增强考核评价的差异性。
反向印证与谈话了解相结合,突出针对性。一些考核对象工作做得不咋样,形式却搞得挺像样,汇报图册、档案软件资料整理得“五花八门”,很博人眼球。但工作汇报里却掺了不少假,水分很多。考核不仅要听述职,还要实地察看项目、掌握进度、了解效果,去反向印证工作开展情况。在考核中,选取各层面有代表性的人员,特别是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抓好谈话了解这一关键环节,着力解决有的公务员只向领导看、不向群众干的问题,有效杜绝“做到六七分、敢说十分好”的情况出现,真正做到不让那些埋头做事、真抓实干、不喜张扬的“老实人”吃亏。
(刘艳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