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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兰:防止“带病提拔”是新时期选人用人的关键词

www.gcdr.gov.cn (2016-09-01) 来源:四川组工网

古语云:“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说明了选人用人之难。广而延之,古今中外,对领导者的品质描述更是汗牛充栋。选人用人,说到底是管理的问题,西方著名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从多个视角对管理和管理者进行了充分论述,并强调,随着时间的推移,管理理论和管理实践也将推陈出新。

回顾我们党的事业之所以从无到有,从弱小到强大,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关键之一就是执行党的领导力的结果,就是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辩证实践过程,就是我党不断自我“体检”——对症下药——药到病除的具体体现。

当前,改革进入深水期,发展进入“新常态”,“打虎行动”也进行了一波又一波,我们党更加风清气正了,我们的军队更加有底气和豪气了,人民群众更加拍手称快、翘首以盼了,我们的敌人更加不知所措了。一些大的、阻碍我们的改革开放事业、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性障碍已被基本清除。但党的干部选拔机制相对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目标仍有待完善,选人用人的源头问题此时提上日程是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

管理学上一个有趣的定律叫“酒与污水定律”,意思是一匙酒倒进一桶污水,得到的是一桶污水;把一匙污水倒进一桶酒里,得到的还是一桶污水。2015年3900多人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被取消提拔资格,相对而言,尽管“病入膏肓”的干部是极少数,但其带来的恶劣影响却“坏事传千里”,轻则影响党和人民的事业,重则引起群情激愤,若更被中外好事者、“有心人”加以利用,则将一石激起千层浪,甚至翻江倒海、大浪滔天。

然仔细考量那些“病入膏肓”的干部特别是高层领导干部,其“初心”或许并不坏,但干部也是普通人,是人就难免“生病”,若“有病”不治,甚至“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则“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最终耽搁了“病情”,终将害人害己。

为此,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全文2122个字,字数相较于各种党规条例并不算长,但作为“首份就防止‘带病提拔’现象专题制定的党内文件”,且已纳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可见中央对于规范选人用人、防止“带病提拔”的重视程度。《意见》从完善责任体系、加强分析研判、强化动议审查和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对选人用人的每个环节进行了规范,措施具体,环环相扣,构建了严密的预防、问责体系,从制度机制顶层设计上进行了重点防范,从源头上强化了防控措施。

今明两年,全国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正是选人用人的高峰期,笔者以为,防止“带病提拔”的指导性意见恰逢其时,如一场“及时雨”润泽了干涸的土地,必将成为新时期选人用人的关键词和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