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人民日报生态周刊发表批评报道《大连入海排污口近半超标排污》。报道指出:大连市中心城区共有59个入海排污口,其中27个天天超标排放,这一触目惊心的现实过去并不为人所知。辽宁大连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从严从快彻底查处、根治。(人民日报 7月2日)
面对生态周刊发表批评报道“59个入海排污口,其中27个天天超标排放,这一触目惊心的现实过去并不为人所知。”相关部门拍案而起,要求要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对环境污染问题不护短、不遮丑,更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绿色发展”。不可否认,从中表明了地方政府对治理污染的重视和决心。但也应看到,59个入海排污口,27个天天超标排放,没有报道还不为人知,着实让人唏嘘不已。弱弱一问,难道相关部门对近半的超标排污就真的一无所知?有没有只注重事前审批,放松事中、事后监管的嫌疑? 看来,“不要污染GDP”别只是说说。
一方晴天,一潭碧水,是一座城市、一个地域宜居生态的底线。而说到超标排污、违规排放、环境污染,已然是一个让人出现审美视觉疲劳话题。毋庸讳言,污染企业为了效益最大化,有可能隐瞒污染情况所带来的真实性,污染企业不守法,视法律为无物,戕害的是法律尊严。但话又说回来,在当前gdp为政绩观的指挥棒下,并不排除一些地方政府只是口头上环境保护重要、行动上走样,口头上说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实际上只要有金山银山、哪管什么绿水青山?对27个天天超标排放口,笔者不好妄下论断是否有在GDP华丽的包裹之下,问题被暂时隐藏了,污染被暂时遮盖了,自我感觉良好,自醉于经济发展。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监管之殇脱不了干系。
其实,每每说到环保事件超标排污,都会让人浮想联翩。更会让民众想到企业、地方政府、环保监管部门三者之间的微妙关系。比如,地方政府一些领导干部为了用GDP换取“乌纱帽”,而不惜污染环境的现实,戴上“污染帽”;环境监测者会从环保机制方面为自己的监管失职开脱责任;涉污企业,自诩为地方政府的香饽饽,环保部门不能轻易得罪它,地方政府又不怎好意思得罪它,在利益链条的末端,只能严重危害环境了。换句话说,“人无利市,谁个早起?”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扭转一些地方政府和主要领导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追求经济发展的冲动,就算摸清海岸线资源底细,就算绝对不要污染海洋的GDP再怎么掷地有声,那也只是说说而已。
自从被誉为“最严环保法”实施以来,民众寄予莫大的期望。更是期盼能一改多年来,对环保监督与执法中的“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诟病。但“59个入海排污口,其中27个天天超标排放”,再次说明,再强的法律法规,如果不能被执行,那就等于没有法律。这也折射出地方污染治理“任重道远”。因为一直以来,排污企业能缴纳高额税收,这才是地方政府的“命根子”,环保这样的“次要”工作势必得为增税这样的“主要”工作“让路”。加上早前一些地方政府以经济罚款代替行政处罚或法律判决,对涉事单位和人员“宽大处理”,该严不严,当抓不抓,使得部分企业不断突破底线,导致环境污染事件屡屡发生不无关系。或许本案入海排污口近半超标排污就是不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的真实写照。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对27个天天超标排污口,虽然有了《大连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但笔者希望我们的地方政府能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位,不要为了眼前利益,让“污染”的政绩观“中毒”,牺牲子孙后代的“福荫”。我们更期待事件能在“刮骨疗伤”中得到满意的回应。否则“不要污染GDP”就只是说说而已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县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