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几十元的微信红包背个处分,真是不值啊!”提起县环保局工作人员杨磊违规收受“微信红包”被处分的事,河南省郏县部分干部群众仍记忆犹新。(中国纪检监察报 6月22日)
发发微信红包、QQ红包、支付宝红包,纯为娱乐自然无可厚非,闲暇之余还可交流感情。然而,当发放微信红包的对象是办事者,发放的目的是为了疏通关系时,红包的性质瞬间就改变了。无论红包金额的多少,只要党员干部收受了红包并且替人办事,此时,就是变相行贿受贿。因此,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提高警惕,时刻防范,别被“小红包”绊了“大跟头”,否则,只会追悔莫及。
我国向来讲究礼尚往来,本来无可争议。然而,有一种人情是打着“礼尚往来”的旗号,行着“你送钱,我办事”的实质。俗话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自然,也不会有人无缘无故的送人钱财。送礼者看重的是干部手中的权力,可以为其带来实际的利益。同时,微信红包等电子腐败看似更隐秘,更便捷,没有收受现金,实则有据可查,无法消除,反倒是追查贪腐的一条好线索。党员干部切不可心存侥幸,被投机钻营者钻了“漏洞”,收受本不该收的“红包”,扰乱了清正廉明的规矩。否则,只会“名节不保”。因此,党员干部一定要紧绷清廉之弦,将一切心怀叵测者拒之门外。
同时,党员干部要自觉净化“朋友圈”,无论是现实生活中还是网络中的“朋友圈”,都必须仔细加以甄别,谁才是单纯的朋友,谁又是重利之人。如果“朋友圈”藏污纳垢,就可能会有人趁虚而入。看似不起眼的小红包,礼品,特产,实际上是一枚枚危险的“糖衣炮弹”。久而久之,容易让党员干部放松警惕,从而为其打开方便之门。殊不知,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为了利益而结交的朋友,紧要关头自然不会为其保守秘密,当然是“大难临头各自飞”。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无论红包大小,都是一种“微腐败”。对于这种新兴的“微腐败”,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露头就打,坚持严查到底。广大党员干部都应该以身作则,牢固树立“小节”意识,严格自律,自觉抵制网络送礼“歪风”,严防正常的人际交往变味。同时,纪检部门要运用好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为广大党员干部拧紧发条,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当然,还要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创新网上监督的方式,借助网络、微博、微信等新技术平台,盯紧“四风”的新动向,彻底扒下红包的“隐身衣”。唯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作风,赢得群众的支持,才会让干部走得更远、更稳。(文/李逍遥)
(作者单位:四川省合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