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有不少是从领导干部的亲属入手的。一些人专门对官员亲属投其所好,博其所欢,并以此为缺口,逐渐把丈夫拉下水。“妻贤夫祸少,妻恶夫祸多。”深刻的教训告诉我们,一个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吹吹“廉洁风”,当好廉政宣传员,当好家庭的“纪委书记”,确实能够监督和规范对方的行为,净化家庭环境,营造廉洁家风,反之亦然。
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助廉”活动在引导官员廉政勤政方面,也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不过,我们在肯定“助廉”活动积极意义的同时,绝不意味着可以将廉政的主要责任归之于干部家属。因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只有干部自身坐得端,行得正,再加上“廉内助”的积极配合和支持,廉政建设方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至于那些“大男子主义”气味十足而贪心私欲甚烈者,即便“廉内助”的“枕边风”再吹,“床头鼓”再敲,也是无济于事的。更何况现实中也有“贪内助”、“权内助”的角色,她(他)们自己往往比官员自身的贪欲更盛,权欲更旺,指望他(她)们来“助廉”,无异于天方夜谭。
说到底,家庭“助廉”活动营造的只是一个清廉自律的小环境,它是各种反腐措施的一个重要环节,但却不能包医百病,反腐倡廉的关键还在于官员本人。春秋宋国时,有人偶然得到一块美玉,要送给贤臣子罕。子罕坚决不受,他说,你以玉为宝,我以不贪为宝。我收了你的玉,你失去了宝贝,我也失去了宝贝。对于今天的领导干部来说,也应有“不贪为宝”的境界。因为只有内心强大了,信念坚定了,才会不愿贪、不想贪,这就是“自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