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位引才”不可取
谭云
当前,各地各部门对人才工作都重视有加,出台了大量引进和留住人才的优惠政策,对人才给予无微不至的关心关爱。但也有个别地方采取了“过犹不及”的做法,为引进并留住人才,采取“加官进爵”的方式,承诺让人才在当地服务一段时间后,就让其享受某种行政级别的职务待遇。这样的做法,导致许多专业技术人才未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所学专业上,而是把时间耗费在“朝九晚五”的机关办公楼,用在脱离其专业特长的官场。这种现象背离了引进人才的初衷,其实是人力资源的浪费。
一个出类拔萃的人才,之所以为人们普遍看重,是因为他能以一技之长创造较高的社会价值。这其实也是人才的价值所在。人才的特长体现在其所熟知的知识和技术领域,绝非官场。因此,用人应当从社会需要的角度出发,做到“人尽其才,才适其用”,用之所长而弃之所短。“是金子总会发光”,但倘若金子放错了地方,可能一千年也不会发光。六岁能诗的江淹之所以“才尽”,只因一不小心进了官场;陶渊明之所以能够以清新自然的文风开辟诗歌的新境界,缘于辞官归隐后接触到田园茅舍间的“原生态”。试想一下,倘若让那些高职称的教授、专家级的医生、贡献突出的科技人才都去做官,则他们很难潜心于学术,钻研于自身擅长的领域,必然无法尽其能展其才发挥最大的社会价值。再则,入仕为官亦非人人所长,官位应该留给那些善管理、干部认可、群众公认的人来“坐”,这样方能起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作用。
“官位引才”不可取。地方政府在引进和留住人才上,切不可以“树立重视人才的导向”为名义,给人才戴“官帽”,让人才脱离其兴趣特长去发展。作为引才的一方,我们既然重视人才,就应站在“让其发挥最大效用”的角度来考量引才模式,可以用适当的经济待遇留人,用真挚的感情留人,用适宜的人才生态环境留人。作为人才来讲,给他们提供一个“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发展空间,比什么都来得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