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推进一体建设
——二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
四川日报评论员
立治有体,施治有序。有了目标的指引,还必须沿着正确的实施路径加以推进,才能收长远之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施路径,就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对我省来说,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统筹兼顾、整体谋划,坚持“共同推进、一体建设”的实践路径,统筹做好推进依法治省各项重点工作。
共同推进、一体建设,体现的是统筹兼顾的原则,可以有效避免畸重畸轻、顾此失彼的现象。必须认识到,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治国理政为民等各个方面,关联性非常强,必须把握重点、统筹推进。要做好科学立法,通过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要坚持严格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用法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用好权、行好责、执好法,不断提高政府服务质效。要严格公正司法,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让审判权、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要实现全民守法,以“法律七进”为抓手加强法治宣传,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搞好藏区依法治理,使尊法守法成为全省各族群众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共同推进、一体建设,意味着工作不能有遗漏,也不能出现“短板”。推进社会依法治理是依法治省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当前工作的一个“短板”。补齐这个“短板”,需要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把社会依法治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现代社会治理体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深层次问题。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规则意识、诚信意识、权利义务统一意识和责任意识,研究完善基层治理的办法和措施,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解决“最后一公里”失灵的问题。
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决不是“单兵突进”,需要与全面深化改革相互配合相互促进,通过深化改革加快法治化进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只有把各方面改革特别是法治领域的改革措施落实到位,突破旧的体制机制框架和老办法,依法治省的目标才可能实现。为此,必须坚持整体谋划、统筹推进,一方面要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改革以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为推进依法治省提供制度保障,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大力破除制约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另一方面通过及时完善法律法规,加快法治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站在新的起点,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冲锋号已经吹响。让我们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不断开创我省法治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