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办实事才能利民
——党员干部要在“实”字上狠下功夫(三)
四川日报评论理论部
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为人民服务”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体现在一件件一桩桩或大或小的民生实事里。站在这个高度,省委书记王东明强调,“实”是一种为民情怀,必须把办实事作为造福于民的追求。对全省广大党员干部来说,能否深刻领会“多办实事”与“为民利民”之间的关系,深怀爱民之心,恪尽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对于实现四川和谐稳定以及可持续发展可谓影响深远。
为人民谋福祉,是共产党人的毕生追求和价值取向。谈到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时,我们脑海中不时浮现出“巨人安泰”的寓言故事。希腊神话中有个巨人叫安泰俄斯,是大地女神盖亚的儿子。他力大无穷,且只要保持与大地的接触,就可以从母亲那里持续获取无穷力量,从而不可战胜。赫拉克勒斯发现了这个秘密,在一次战斗中,设法将安泰举到空中,使安泰无法获取大地母亲的力量而将其扼死。人民群众就是我们党的大地母亲,与之紧密相连就可战无不胜,而一旦脱离群众,党必将失去根基和血脉,也必将失去力量之源。因此,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要清楚“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始终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维护群众利益,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员干部与他们始终血肉相连、鱼水相依,只有这样才能使党和人民的各项事业立于不败之地。
为民办实事要端正出发点。权力来自于“民”,自当为民谋利。党员干部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把做事的出发点放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确有一些领导干部把“俯首甘为孺子牛”抛在一边,错误地将手中权力异化为为个人及小团体谋取私利的工具。还有一些干部虽然也会做事,但目的却不是为群众谋福利,而是为了引起领导的重视,为自己高升铺路搭桥。因为出发点错误,这些干部心中没有群众,工作起来必然浮于表面,口号多而实干少,只知就事论事、例行公事,不知换位思考、创新求实;只会开会发文,不敢到矛盾困难多的地方“硬碰硬”。这样的干部越多,群众的心离我们就越远。因此,能否始终牢记“为民利民”这个出发点,将成为我们工作能否赢得民心、取得实效的关键。
为民办实事要找准着力点。办实事、抓落实绝不是随心所欲、盲目为之。真正为民办实事做好事,就要把做事的着力点放到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打好基础上。当前,有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在抓落实求发展中缺乏统筹规划,没有长远眼光,急功近利、急于求成,把科学发展观置之脑后。或不顾群众感受,违背中央严控高消耗、重污染工程项目的禁令,为追求GDP不惜竭泽而渔;或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乱占耕地,为商业利益而损害群众利益;或为追求显绩,大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凡此种种都与民心民意背道而驰。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切记,一定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推动科学发展上,放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放在多做利长远、打基础的事情上,如此才能真正利国利民。
为民办实事要踩实落脚点。亲民之道,贵在存乎于心,重在践之于行。只有把做事的落脚点放到办实事、求实效上,才是真正亲民爱民。群众的需求是具体的,为民办实事不能口惠而实不至,停留在嘴上。领导干部在开展工作时,一定要放下身子,深入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倾听民声,体察民情;要从群众最需、最急、最忧的事情做起,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建设,先“雪中送炭”后“锦上添花”,优先解决条件最差的村、最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要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大力实施十项民生工程,抓好抓实各项民生实事,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以实际行动赢得民心与掌声。
古人说,“务实之心重一分,则务名之心轻一分”。“为民情怀”不能成为沽名钓誉的标签,而要转化成实际行动。广大党员干部只有把群众所需所盼、安危冷暖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不图虚名、不争小利,才能真正做到造福于民,让群众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