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再出发
——学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系列评论之一
中国组织人事报评论员
从7月1日起,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第一部专门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总章程,《条例》科学总结了以往的成功经验,对事业单位普遍适用的人事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是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和准则。《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障人员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标志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入了法制化新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取得了显著进展。目前事业单位90%以上工作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岗位设置完成率超过90%,全国已有3000多万人次参加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步建立了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各地做法不统一;奖惩等激励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人事争议处理依据不够明确等。这些问题制约了事业单位的科学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壮大。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立足新起点推进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方向。事业单位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载体,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全面深化改革,迫切需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制度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求。要坚持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同时,要把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适应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创新不同事业单位人员选聘培养、管理使用的理念、方法和机制,为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立足新起点推进改革,必须突出问题导向。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涉及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各领域,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可想而知。贯彻落实《条例》,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必须有直面问题的勇气、敢于担当的精神。要以制度创新为根本,加强探索,抓紧制定《条例》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各地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细化政策规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综合管理、监督检查职责,着力解决制度执行不严格、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坚决遏制“近亲繁殖”、“萝卜招聘”、“因人画像”、“绕道进人”等,使《条例》真正释放制度的效力和威力。
立足新起点推进改革,必须坚持协调有序。事业单位行业差异明显、人员构成多样,需要准确把握改革的时机、力度和节奏,做到蹄疾步稳、有序推进。要按照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行分类指导,探索有针对性的人事管理模式和方法。既要与行业体制改革相配套,又要与党政干部制度、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相衔接。要把事业单位改革与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健全事业单位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党建科学化水平。
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再出发。行进在改革的新征程上,要以贯彻《条例》为契机,上下同心、务实笃行,攻坚克难、久久为功,将各类人才凝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上来,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实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