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扩大)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精神和中央纪委新部署新要求,审议相关文件,研究深化我省反腐败协调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廖建宇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于立军,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靳磊,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叶寒冰,省法院院长王树江,省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王麟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反腐败协调小组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同心同向,案件查办更加坚定有力、协作配合更加规范有序、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更加扎实有效,推动我省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当前,全省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同责共担,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将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将协调职能落到实处。要坚持同频共振,聚焦信息互通、线索移送、法法衔接强化协作,切实形成全省反腐败工作“一盘棋”。要坚持同题共答,以个案攻坚保持追的攻势,以系统思维加固防的堤坝,以案件开道拓展治的成效,把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推动我省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会议还听取了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省国资委等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