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更好发挥党章的规范和指导作用,根据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需要,党的二十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此次修正坚持“一以贯之”和“与时俱进”的辩证统一,共作出50处修改,为全党上下凝聚思想共识,统一行动指南具有重要意义。
“一以贯之”坚守为民初心,“与时俱进”砥砺奋斗目标。“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必须知道自己是谁,是从哪里来的,要到哪里去,想明白了、想对了,就要坚定不移朝着目标前进。”党章是立党之本,从第一部党章的2400多字,到二十大党章的20400多字,党章内容字字珠玑却始终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历史使命。不论是最初“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还是如今“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中国共产党始终鲜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底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在时代变幻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创造着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一以贯之”坚持党的领导,“与时俱进”永葆自我革命。“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实践已经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带领中华民族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然而中国共产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大就要有大的样子”“大也有大的难处”,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大危险”将长期存在,决不能松劲歇脚、疲劳厌战。为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章修正案增写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等内容。正是党保持清醒和坚定,立足客观实际,强化自我革命的务实手段,必将把党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更富生机活力。
“一以贯之”担当先锋模范,“与时俱进”锤炼过硬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党员干部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骨干力量。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土地革命时期,湘鄂西苏区就规定了“做个好党员”的“十条标准”;1951年,中共中央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了共产党员的八项条件......如今,党章修正案将“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和造就大批堪当时代重任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作为重要内容,正体现了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意义。只有持续做好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才能更好地调动各方资源、团结各方力量,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蓝图转化为生动实践,确保党的路线。(凌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