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到崇州市开展平时考核调研。供图/省委组织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统一领导与分类管理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改革创新相结合,统筹开展公务员选育用管各项工作,有力推动全省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
广大公务员拥护“两个确立”更加坚决、践行“两个维护”更加坚定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公务员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公务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首课、主课、必修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分层分类组织政治轮训,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年均培训各类公务员50万余人次,教育引导广大公务员带头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格政治把关。突出政治标准,在公务员考录、遴选、职务职级晋升、调任、聘任、奖励等各项工作中严把政治关,加强对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等方面的考察测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考核办法》,加强日常了解、任职考察、年度考核,考准考实政治素质。三是加强政治历练。把急难险重任务作为公务员践行初心使命的试金石和磨刀石,积极选派公务员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一线加强斗争历练、彰显担当作为。建立完善选调生基层锻炼制度、“双向互派”制度,让优秀年轻干部在重大斗争、重大任务中淬炼政治品格,提高政治本领。
深入实施公务员法
公务员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把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效能,不断提升公务员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将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举办培训班,汇编学习资料,指导各地各单位跟进开展专题培训、在线自学、座谈研讨。二是加强政策配套。结合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制定我省职务与职级并行、调任、转任、考核、奖励等配套办法,指导各地各单位有序推进“立改废释”,加快形成以公务员法为主体、以单项规定为配套、以本地本单位实施细则为补充的制度体系。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高质量完成全省公务员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和迎接中组部实地抽查工作,健全适时“回头看”、与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协同、定期开展检查调研等长效机制,确保法律法规落地落实。
不断深化分类改革
分渠道发展、精细化管理、专业化建设格局加快形成
坚持整体推进、注重系统集成,积极稳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不断提高公务员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一是全面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勇于开拓创新,高质量完成并行制度试点工作,为制度在全国面上实施贡献了四川智慧。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严格执行政策、狠抓业务培训、强化跟踪指导,及时出台配套文件答疑释惑,积极稳妥做好制度全面实施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省完成职级晋升超过17万人次,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得到有效拓展。二是有序推进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管理。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六大领域”为重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入轨实施工作。2020年制度实施以来,全省3.37万人纳入实施范围,实现各层级、各市(州)全覆盖。研究制定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改革工作思路和方法路径,在审计系统先行开展探索工作,分类管理格局初步显现。三是统筹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深化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完成法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公安机关执法勤务和警务技术职级,监狱、戒毒场所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分类管理制度入轨实施工作,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目标加快实现。
切实拓宽来源渠道
公务员队伍结构持续优化
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统筹用好各种进人方式,高质量抓好公务员队伍“源头工程”。一是公务员考录工作更加精准科学。深入推进分类分级考录,着力提高公务员考录工作质量。坚持基层导向,市(州)以下机关主要招录应届毕业生,精准实施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持续开展面向当地事业编制人员等群体定向招考。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共录用公务员14万人,源源不断将各类优秀人才吸纳到公务员队伍中来。二是选调生招录持续提质增效。紧扣治蜀兴川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需要,创新实施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招录,自2014年开展此项工作以来,面向国(境)内外知名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近8000名,其中八成为硕士博士,公务员队伍结构显著优化。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等重大战略任务,开展基层选调生招录,党的十八大以来选调1万余名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连续四年实现88个原贫困县平均每县每年选调10名左右,工作力量得到充实。三是调任聘任遴选等调结构激活力效益充分体现。出台《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范调任资格条件、程序等;自2020年开展公开选调工作以来,共拿出20个县处级职位、371个科级职位参加选调,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渠道进一步畅通。创新开展聘任制公务员工作,近三年2个省直机关、11个市(州)和3个省级新区共招聘52名聘任制公务员,有效破解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缺乏难题。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开遴选工作,持续开展公开遴选“微改革”,坚持定期集中开展省直机关遴选和统筹开展市(州)直机关遴选工作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共遴选1400余名公务员到上级机关;创新开展提拔遴选工作,10名优秀乡镇党政正职提拔到省直机关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发挥了“提拔一个,激励一片”的示范效应,公务员自下而上的成长通道得到有效拓展。
扎实抓好培养锻炼
公务员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
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眼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创新驱动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实践锻炼,着力提升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一是注重系统训练。启动实施递进培养计划,从治蜀兴川事业发展一线和重点行业部门调训一批中青年干部全链条开展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市县三级联动累计培养14万人次。聚焦重点行业、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市县累计培训86万人次。二是创新培训方式。实施公务员网络全员培训计划,依托四川干部网络学院、四川干训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平台,每年开展网络培训,年均培训20万余人次。推行新任市厅级及以下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考试测试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累计有12万人次参考,其中新任职领导干部参加任职测试近7000人,建立起领导干部“凡提必考”“凡任必测”考试测试机制。三是坚持实践实战。深入实施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重点培训项目,启动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示范举办“脱贫攻坚”大讲堂、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等,组织近50万人次开展实战培训,带动各地各部门举办基层干部培训班3.5万余期、培训340万人次。落实《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十条措施》,引导和促进公务员到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实战历练。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公务员担当作为精气神有效提振
认真贯彻落实关心关爱和从严管理公务员政策,建立健全激励约束体系,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广大公务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一是改进完善考核机制。鲜明实干实绩导向,规范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和程序,建立优秀等次比例与绩效考评、表彰奖励、平时考核“三个挂钩”机制。全面推行公务员平时考核,探索不同职位差异化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在培养使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等方面的综合运用。二是加大表彰奖励力度。重点面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一线开展表彰奖励,高质量完成全国、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全国“最美公务员”推荐评选工作。出台《公务员及时奖励办法》,有效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三是强化工资福利保障。持续规范公务员奖励性补贴,实施奖金水平与绩效考评结果挂钩,大幅缩小地区间、职级间不合理收入差距。坚持乡镇工作补贴向艰苦边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人员倾斜。实施全省相对集中休假制度,增加高寒高海拔地区特殊休假天数,进一步提高艰苦州县公务员健康体检补助标准,保障公务员福利权益。四是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续加强公务员的管理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公务员辞去公职、辞退的备案管理和清理规范,探索建立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限制清单。结合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巡视巡察整改、考核调研等工作,精准实施提醒函询诫勉,强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