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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游仙:探索基层自治新路径 推行村规民约进万家

www.gcdr.gov.cn (2021-04-21) 来源:绵阳游仙区委组织部

绵阳市游仙区在深入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过程中,聚焦主要矛盾,立足基层、着眼长远,按照“法律之外有延伸,道德之内有约束”的思路,采取“先行试点+全面推广”的方式,全覆盖开展党组织领导、群众参与的村规民约修订。“一村一策”形成了以《雨台村规》《永乐规》《飞龙新规》等为代表的“大白话”规约112个,并配套制定《实施细则》,建立规约评议会,从制度层面强化规约的操作性和执行力。修订后的规约简洁明快(8-10条)、朗朗上口、易于理解、易于执行。

坚持“三不罢休”,聚焦认同感定内容。把村规民约的制定作为聚民智、议民事、解民忧的过程,实现日常事务群众管、大事小情群众定。一是讨论不充分“不罢休”。注重发挥群众的智慧力量和主体作用,按照“三上三下”工作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村组为单位、以户为基础,采取上门入户、填写征求意见单、建立小组微信群、召开居民小组会、举办院坝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听取民意,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村规民约体现群众意志并得到群众认同。二是不接地气“不罢休”。充分结合乡村发展实际、历史文化渊源、风俗人情世故等地缘因素,聚焦村民关注的矛盾问题,紧扣邻里矛盾、农村建房、征地拆迁、土地边角纠纷等影响乡村社会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抓住预防和惩治关键环节,对规约内容进行反复修改打磨。三是不贴近发展“不罢休”。根据乡村发展实际,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善治乡村治理、乡风文明建设等惠及群众利益的关键方面定内容,积极树立村民共同治理愿景,凝聚民心民意,绘制发展蓝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良性发展。

坚持“三个贯穿”,聚焦合法性强组织。坚持把党的领导和群众自治贯穿村规民约制定全过程。一是把党组织引领贯穿全过程。在修订过程中,各镇村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从意见征求、内容完善、议定细则、议事评议会组建等方面全程参与指导,严格按照镇(街道)指导组初审、司法所合法性审查、区民政局审核、区委组织部审批等四级审核程序,严把组织关、征求关、起草关、制定关、审查关。二是把村民主体意志贯穿全过程。通过宣传讲解、党员带头等方式,群众代表、乡贤能人等各方参与,引导全体村民参与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在家的村民现场参与讨论,在外务工经商的通过电话、微信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大家管”的工作格局。三是把合法合规性贯穿全过程。规约制定坚持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充分结合法律顾问意见,镇街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审议,做到程序合法,条文合规,实施合宜,保证村规民约制定和实施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有效填补了基层社会治理中调解农村社会事务和社会关系“空白地带”。

坚持“三个落实”,聚焦执行力重实施。配套制定《实施细则》,建立规约评议会,从制度层面强化规约的操作性和执行力,有效避免了村规民约成为墙上规约、纸上规约。一是落实谁来执行。聘请乡贤、村组干部、退休教师等建立规约评议会,实行“评议小组初审—评议会再审—村民大会集中讨论”三级评议机制,按程序分级执行村规民约。充分利用村级活动阵地或便民服务中心等群众经常来往的公共场所,打造村规民约评议会,让评议工作有地可施,有人可行。二是落实评价办法。《实施细则》对规约内容进行阐述和解释,履约评议小组对照《实施细则》,对搜集上报的违规行为,进行初步评议和口头劝导,对不听劝导的行为,由评议小组长上报至履约评议会进行复审评议,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对于拒不服从评议结果、未限期整改的,采取广播点名、黑榜公示等形式进行曝光,做到奖惩“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落实结果运用。各地根据实际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进行评议,对曝光后仍不收敛、整改的,经大会同意后,采取停止享受节日慰问、停止发放村级集体经济分红等方式进行惩罚,真正做到让守约者受益、违约者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