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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塘县:全覆盖组建边界区域联合党组织 全方位构建边界区域社会化治理新格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全州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构建团结、稳定、和谐的区域边界关系,理塘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历时12天分赴稻城、乡城、巴塘、新龙、雅江和白玉等6县通过调研座谈、会商研究,就建立县际边界地区联合党组织进行磋商达成一致共识,为进一步夯实党在涉藏地区的执政基础,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以“尊重历史、注重现实”为原则,全覆盖建立边界地区联合党组织,强化党的领导。为积极打造边界地区团结、稳定、和谐的工作局面,在尊重双方历史的前提下,打破组织设置边界和体制机制束缚,跨县建立联合党组织共35个(其中与稻城县建立8个,与乡城县建立3个,与巴塘县建立5个,与新龙县建立9个,与雅江县建立9个,与白玉县建立1个),实现边界地区党组织全覆盖,形成“党建共抓、服务共担、矛盾共调、文化共融”的抱团发展模式,使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在边界协作、共建共治共享中得到最大限度整合。

以“平等互利、长期管用”为导向,多维度商定运行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务实见效。为有效发挥跨县地区联合党支部在边界地区的战斗堡垒和两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定边界党组织书记由共建双方乡(镇)党委书记轮流担任,任期1年,将共建双方乡(镇)长、党委(维稳)副书记、组织员、派出所所长、边界村党支部书记和驻村干部等纳入支部成员。为确保支部决策的科学民主和实效性,双方共同探索商定联合党组织及成员工作职责,制定联席会议、信息互通、支部联谊、矛盾纠纷排除调处等工作机制,确保联合党支部科学化、规范化运行,为边界地区联合党组织管理运行提供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

以“睦邻友好、共同发展”为目标,全方位打造和谐繁荣边界新格局,带动整体提升。始终坚持以边界地区联合党组织为核心,引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主动创稳和基层治理等工作,通过参观考察、党员联谊等形式加强交流学习,找准利益共同点、合作发力点,充分借鉴汲取两地在脱贫奔康、产业发展、乡村旅游、护林防火、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创新做法,构建双向受益、互动共赢的良好边界关系,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