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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起“优者奖”的标杆

www.gcdr.gov.cn (2020-07-20) 来源:绵阳安县委组织部

“信赏以劝能,刑罚以惩恶。”有功必赏,才能最大限度地激起干事者的工作激情。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优者奖”进一步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立起标杆。

定好“评优”的标准。在不少单位中,有一些“伪事者”,他们平日里一副“不争”“无求”的姿态,但在“有功可邀、有名可图、有奖可评”的时候,却总是第一个邀功领赏。“优者奖”重在奖励“优者”,如果在“评优”的环节让一些“伪事者”们或者“南郭先生”们钻了空子、充了数,就会让真正苦干实干的同志寒了心、添了堵。因此,各地各部门要立起选优推优评优的“标尺”,鲜明重实干、重实绩的评优评先标准,下大力气解决“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把在重点难点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把脱贫攻坚、风险防控、项目建设等一线实绩突出的,把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大的干部都识别出来、评选出来,把那些“官油子”“伪事者”“两面人”坚决淘汰掉,让“奖优罚劣”真正落到实处。

拓宽“奖优”的路径。但凡说起奖励优秀,不少地方部门都停留在“发文表彰”“开会通报”“提拔晋升”等“常规”奖励方式上,在结合优秀者本身需求方面却很少考虑。奖励优秀,既要“奖”在实处,也要“奖”在心坎。要打破“定时评奖”的局限,既“奖”在平时,也“奖”在“战时”,在重点工作和重大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时开展针对性奖励;要打破“定额评奖”的局限,不以名额来确定评奖范围,做到“优者必奖”“应奖尽奖”。要突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能上能下和评先评优相结合,充分用好职级晋升、转任调任等政策,立足个人实际需求实施奖励,让优秀者切实正视荣誉、珍惜荣誉、捍卫荣誉,在干事创业道路上奋勇前行。

形成“争优”的风气。“优者奖”是干事创业的“风向标”,更是引领创先争优的“助推器”。“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同样,“优者奖”反映的是正向的选人用人导向,用好“优者奖”的标杆,就一定能起到“奖励一人、带动一片”的作用,并进一步在干部队伍中形成“学习优秀、看齐优秀、争当优秀”的良好风气。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优秀者不会无缘无故优秀。当前正是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正需要一大批优秀干部挺身而出,而“优者奖”就是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的“硬核”驱动。从“选优”到引导党员干部“争优”,组织人事部门要把牢“优者奖”的关口,大力开展宣传引导,让“优者常优”,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让“争优”蔚然成风。(文/王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