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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出台促进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创新措施

www.gcdr.gov.cn (2019-06-26) 来源:巴中市委组织部

近日,巴中市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党的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部署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巴中实际,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党员和群众的期盼,推出一批新载体新举措,为推进全市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增添了新动能。

《实施意见》强调,要支持民营企业开办农民工夜校,帮助建立师资队伍;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党建“联合组织生活会”制度,定期开展“大走访”活动,多部门联动解决企业诉求和问题;健全政治激励约束机制,对一些贡献大、社会反响好、企业党建工作开展好的民营企业党组织书记或出资人,可邀请列席各级党委重要会议和活动,作为“两代表一委员”和上级评先选优的重点推荐对象。

《实施意见》强调,要大力推行项目孵化同建、联盟组团共建、园地协助合建、依托产业互建、择优派驻促建、聚合网商群建等六种党组织组建模式;鼓励专业市场等设立区域性或综合性党组织,探索开展民营企业区域化党建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园区建立党工委,在规定职数内配备专职副书记,设立党群工作部和综合(企业)党委;实施“三向培养”工程,注重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人员。

《实施意见》强调,要扎实推进新时代民营企业七个“走在前、作表率”党建示范行动;将民营企业人才需求列入“巴山优才计划”,帮助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探索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民营企业从事党建工作;深入实施“两新联万村·党建助振兴”行动,大力开展项目合作“产业兴村”、销售联盟“商贸活村”、岗位带动“就业富村”、教育培训“人才强村”、志愿服务“关爱暖村”计划;实施“党旗领航·品牌强企”计划,优选一批民营企业党组织产品重点打造;探索推行民营企业党建“双服务”容缺审查制度。

《实施意见》要求,每年对民营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实行财政定额补助,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统筹管理,专项用于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党员远程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站点,打造党建文化展示厅;倡导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与民营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共用、资源设施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