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剑阁县在农民工党建方面做了很多有益探索,但农民工党员主体意识不强仍然是进一步做强做实农民工党建的“卡脖子”问题。
其具体表现有,一是党性修养不强导致党员身份“名存实亡”。许多农民工党员常常认为“党员不党员,只差两毛钱”;有的“党费不缴、开会不到、任务不要”,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通过基层反馈数据可知,有13%的农民工党员忘记缴纳或不缴纳党费,由于农民工缴纳党费基数低,村级党组织就帮忙垫付,但返乡回家后也不主动去返还垫付党费,其中极个别党员经支部教育多次不改而“自动脱党”。这表明部分农民工党员忽视自己党员身份,不愿履行自己义务,失去了做一名优秀党员的热情。
二是权利意识不强导致权利使用“随波逐流”。通过走访调研536名农民工党员,其中有25.3%的农民工党员不知道自己应该享有哪些权利;有90.4%的农民工党员明确表示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不知道怎样维护合法权益;有46%的农民工党员认为行使不行使权利并不重要,履行好党员义务,就是好党员,有时村党组织通知他们进行投票表决重要事项,他们也只是跟着随大流,根本不珍惜他的那一票一言。
三是忧患意识不强导致自己言行“行同路人”。有些农民工党员对党内监督漠不关心,对党内违纪行为无可奈何,对党内消极腐败听之任之,根据问卷调查812名农民工有关数据反应,其中有37.5%的农民工党员平日里不关注党建新闻、资讯、评论,有43.4%的农民工党员对“蒲波案”“彭宇行案”不了解。个别农民工党员不仅没有起到良好带头作用,有时还主动参与“斗地主”“扎金花”“打麻将”等触及法律底线、违反党纪党规的事情。
四是责任意识不强导致在家乡发展中“冷眼旁观”。有些农民工党员将责任仅仅理解为对组织的一种服从,凡事等靠组织、依附组织;有的不积极参与党内事务,缺乏主观能动性,甚至有些农民工党员长期在外务工,对村、乡镇的发展建设也表现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对本乡、本村发展未起到建言献策的作用,把自己当做村级治理、社会发展的看客。党员主体意识不强,导致农民工党员对党的建设事业缺乏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失去了作为党员应有的主人资格、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