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效率,及时全面掌握村(社区)干部的基本情况,为村干部的管理、培养、任用、奖惩提供真实客观依据,甘孜县结合村级换届“回头看”工作,创新工作机制,为全县223个村(社区)干部建立人事档案。
“明”对象,确保建档全覆盖。确定建档对象为在职村“四职”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文书、组宣群团员、维稳综治员、统战宗教员)、社区干部(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专职干部);村民小组长;异地迁居管理小组干部(小组长、副组长、成员),共计四大类,1742人,做到应建尽建。
“明”制度,压实工作职责。结合甘孜县村(社区)干部管理工作的实际,下发《关于建立村(社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通知》,对村(社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职责做出明确的规定,要求本着尊重历史、符合实际、全面准确、逐步完善、统一管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村(社区)干部人事档案建档工作。村(社区)干部档案由县委组织部统一保管,实行一乡(镇)一柜,一村(社区)一档,一人一袋,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双档”同步管理。强化动态管理,村(社区)干部因职务变更、处分等形成的材料即时归档,确保档案信息的延续性、完整性,村干部离任后,档案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封存,不得销毁。
“明”内容,分类鉴别整理。借鉴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将履历材料、鉴定考察材料、学历材料、党团材料、奖惩材料等九类材料为村(社区)干部建档内容。并严格对相关材料进行认真鉴别,分类整理,由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进行双重把关。对符合归档要求的,及时装入村干部个人档案袋;对不齐全的材料,一律退回补齐后重新鉴别;对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确保归档资料的完整和真实,维护建档工作的严肃性。
“明”管理,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村干部档案的使用效能,将成果运用到村干部的管理、培养、任用、奖惩等方面,为村(社区)干部评先选优、选聘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公务员、兑现全县村(社区)干部政策提供依据,为组织实施基层干部分类管理、更好地开展村(社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提供重要决策参考,促进村(社区)干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