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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龙县强化“选干部、配班子”职责推动干部人才聚贤能谋发展

www.gcdr.gov.cn (2019-03-25) 来源:新龙县委组织部

2018年来,新龙县强化“选干部、配班子”职责,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全县发展民生稳定、脱贫攻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干部人才支撑。

深入学习宣传,夯实思想基础。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列入常委会和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集体学习、带头执行。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培训,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做到了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了思想基础。

突出政治标准,把好选任关口。始终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做好人选政治体检和廉政审查,坚决防止把政治上的“两面人、代言人、留一手”选进领导班子。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为贤,把“四个一线”作为培养锻炼、识别考察和选拔任用干部的主阵地。2018年,我县提拔的87人中,39名同志为脱贫攻坚一线提拔,18名同志为反分维稳一线提拔。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与人岗相适的综合评价机制;强化各级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以发展、稳定、民生改善评实绩、用干部,真正把政治上不过硬、任用条件不合格的干部排除在外;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学法用法、意识形态等纳入干部选任标准;推行优秀干部实名制推荐、选任负面清单、干部选任征求县级领导意见、科级干部任职承诺等制度,确保干部选任公正透明。

严格选任程序,严守纪律规矩。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1+5”选任办法规定、“凡提四必”审核措施,划定干部选任底线,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严格领导职数前置审核制度,严禁超职数、超职级配备干部;严格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考察预告、差额考察等干部考察工作程序;凡涉及纪监、政法、公检法司、审计、国土、工青妇等班子、贫困乡镇党政正职人事调整和一次性调整干部超过50人的,均事前征得上级组织部门和相关部门党委(党组)的意见,经批复同意后方才进行;对拟提拔干部,均坚持在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前,征求纪监、国安、审计、信访、综治、统战、环保、安全、法检等部门意见,对政治立场不坚定、党风廉政不过关的,一律取消提拔资格。2018年,共取消3名干部提拔或职级晋升资格;严格遵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坚持与会县委常委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坚持干部任前公示和任前谈话制度;坚持把县委用人与依法选人有机统一,对经县委常委会决定提拔任用,还需经人大、政府、政协任免的干部,严格依法、依章进行推荐,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始终在程序内运行。

强化培训培养,提高能力素质。按照“抓什么训什么、管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大规模、全覆盖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先后与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宜宾学院、成都广播电视大学等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2018年以来,结合全县干部人才工作需求,在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为87名干部职工分别举办“文秘”“会计”2个专题培训班;成都广播电视大学为全县35名干部人才免费提供大专学历提升培养;积极选派优秀干部到对口援助的省司法厅、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宜宾市、广州市等培训学习和挂职锻炼;选派县乡村干部到北京、上海、成都等地学习考察和跟班学习;分批次组织村组干部到广东、深圳、北京、成都等地接受教育;依托县委党校培训平台,重点对扶贫攻坚干部、村三职干部、贫困村“第一书记”等开展脱贫攻坚专题培训,对县乡干部重点开展藏汉双语口语、入党积极分子、乡镇党政班子、新任职、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等。多渠道、广覆盖式的教育培训,促使各类干部人才思想更加解放、视野更加开阔、能力不断提升。2018年,举办各类培训和讲座44期,培训干部6290人次。重点开展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宣讲10余场次,选派27名县乡村干部到内地及沿海发达地区学习考察、挂职锻炼、跟班学习,递进培养乡科级优秀年轻干部30名。

落实关怀激励,拢人心聚合力。县财政累计投入114.66万元为23个区乡镇规范化建设食堂,并解决了厨师和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新建区乡镇公共浴室19个,有效解决了基层干部“吃饭难、洗澡难”问题;大幅度提高离任村干部、三老干部生活补助标准,为563名在职村三职、四职干部购买基本养老和人身意外保险;全年共引进和招录各类人才182人,共奖励各类人才669人次,兑现人才奖励金96.26万元。

严格干部监督,加强干部管理。突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从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全面加强干部选任监督工作,确保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发挥干部选任监督员和退休干部特约监督员作用,畅通12380信访举报综合平台和举报短信,强化信访举报案件的受理查核;坚决防止违规选任、“带病提拔”,畅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明确不担当、不作为、不胜任、不称职等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坚决对有“硬伤”的干部“动刀子”,不断优化干部队伍。2018年调整不胜任、不适宜、不在状态的科级领导干部12人。加强对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护照的管理,对56名在职干部、38名离退休干部的港澳通行证和因私出国(境)护照进行了登记备案和集中统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