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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一心三量”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www.gcdr.gov.cn (2018-01-03) 来源:眉山彭山县委组织部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基层组织力的应有之义和现实需要。近年来,彭山区借力第二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契机,大力实施“一心三量”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引领效应,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一、“核心”引领,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从无到有。坚持党建引领先行,发挥乡镇党委统揽作用,强化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实行乡镇党委书记亲自抓村级集体经济,逐村研究集体经济发展措施,党委全程引领把关。开展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党组织牵头制定清产核资办法,牵头开展成员身份认定,牵头推进股份合作,牵头指导建章立制。探索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推动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推行由村党组织书记或党员兼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其中党组织书记兼任的占80%以上。

二、盘活“存量”,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从低到高。重点探索四大类发展模式,盘活现有“存量”。一是资源开发模式。对有集体土地、果园等资源资产的村,鼓励村集体采取独资、承包、合作等形式进行开发。对城镇开发和项目建设所在村(社区),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将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等资产以股份合作形式进行统一经营、集体抽成。二是土地流转模式。成立乡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大力推进四步机制开展土地流转服务,每年每亩收取20—30元的服务费。三是创业发展模式。对农业园区和农业产业村,采取村集体领办专业合作社,围绕水果、蔬菜、花卉苗木等经营现代设施农业,与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开展合作创收。四是服务创收模式。对工业园区所在的村,引导其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土地整理等低偿服务;对建有新农村综合体的村通过在安置小区配套公共服务阵地、开展物业管理、组织家政服务、兴办便民超市等方式发展集体经济。

三、扩大“增量”,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渠道从少到多。充分利用改革试验区政策优势,扩大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一是财政投入转股份。将由财政支农资金出资建设的田间耕作道路、农村供水工程等基础设施,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将所有权移交给项目所在村并折价成股份,从使用这些设备的业主或企业处每年收取项目财政投资总额1~2%的有偿使用费。二是土地增量壮集体。在承包土地确权颁证和开展大规模农田整治过程中,对于新增的土地,全部划入集体所有,村集体通过引入业主实行土地入股分红获取收益。三是项目带动促增收。对有一定产业基础的村,通过引进仓储、冷链、乡村旅游配套体等支农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农业全产业链,带动经济壮大。探索对项目开发所在的村配套建设便民服务设施进行经营。

四、激发“能量”,推动村级集体发展速度从慢到快。针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党组织不敢抓、不想抓、不会抓等问题,坚持强化激励、保障人才、落实奖惩,推动各级党组织积极主动抓好集体经济。一是强化输血带动。将农业产业化经营、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资金向发展集体经济潜力村、薄弱村倾斜。二是强化人才保障。多种方式回引优秀人才,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专题开展村级集体经济集中培训,让村党组织书记有想法、有办法、有思路。三是强化考核激励。实行集体经济发展考核纳入村级班子绩效考核和乡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内容。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结果作为村党组织书记评先选优重要依据;探索制定集体经济收益再分配奖励政策,对当年新增村集体经营性纯收入,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奖励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