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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坚持“四原则”把握国家主体功能区领导班子配备

天全县是国家和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川滇森林和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报价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示范区。

坚持生态优先、选优配强的原则。围绕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培养选拔干部、优化班子结构,完善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模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根据不同乡镇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分工,建立差异化分类考核评价指标,加大环境损害、水土流失、生态治理等指标考核权重。把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充分运用到班子配备、干部选任、换届考察、评先评优等工作之中。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中增加生态环境保护的述职内容。

坚持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的原则。综合考虑各乡镇、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推进等需要,建立完善环保专业人才库,合理配置专业型的干部,注重配备熟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相关专业特长,善于运用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工作的优秀干部,充实乡镇、环保、国土、农业、林业、旅游、水务等单位领导班子专业力量。注重配备环境保护、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生态文明建设专业型干部,选派8名科级干部到环保、农业、林业等职能部门和生态乡镇充实领导班子专业力量。加大生态文明一线干部的重用,提拔5名抓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突出的一线干部。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升的原则。结合中央、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部署,结合环保问题整改落实,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环保本领、践行环保理念。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将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水土治理、污染防治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各类干部主体培训班的教学内容。依托县委党校、行政学校,加强与高等院校战略合作,开展环境保护、旅游开发、项目规划等专业化培训。

坚持严格监督、从严查处的原则。严格落实《天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坚持“零容忍”问责生态环境损害问题,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实行严格的追责问责制度。充分运用提醒、函询、诫勉手段,加强经常性“咬耳扯袖”,对因履职不到位出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要综合运用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方式依纪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