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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三举措”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质量

www.gcdr.gov.cn (2018-12-18) 来源:泸州市委组织部

泸州市认真贯彻新颁布《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围绕“干部人事档案规范提升年”的工作目标,创新体制机制,集中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质量。

一、调研摸底,建好管档“明白账”。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通过常态化收集、精细化分析、合理化运用等方式,理清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思路。一是问卷调查找问题。制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基本情况调查表》,采集全市干部档案工作的“标准照”,构建部门干部档案“大数据”,梳理出管档意识弱、管档基数大、管档设施旧、基础材料差等问题30余个。二是线上线下学经验。采取“线上线下”学习模式,通过网络交流、电话沟通等方式,向浙江丽水、北京平谷等地请教建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先进经验,到巴中、眉山等地实地考察学习如何理顺管档体系,做到学有所成、遁迹而行。三是理清思路明方向。综合调研学习成果,明确工作思路,即:在部门档案管理上,采取“两步走”战略,即先相对集中,再统一管理的模式;在档案数字化工作中,提出“先规范后升级、先中层后全面”的工作思路。

二、统分结合,奏响管档“协奏曲”。按照“统一领导、适度集中、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两大部门管牵头、归口部门管具体、工作机构管业务”立体式管档体系。一是主管部门抓指导。明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作为宏观指导部门,对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制定政策、牵头抓总、督促指导。二是归口部门抓管理。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权限,将91个管档部门进行划分和归口,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5大归口部门管理,建立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机构,负责本系统档案工作管理。三是管档部门抓落实。要求各管档部门按标准配置设施设备,配齐配强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应制度;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和专项审核回头看,累积补充完善材料12万余份,纠正“三龄两历”认定不准确、填写不规范等问题2300余项。

三、从严规范,织牢管档“制度网”。坚持把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作为规范档案管理的关键,推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由粗放型向规范化、精细化转变。一是实行定期通报。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月通报制,对责任不明、重视不够、指导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共下发督查通报2期,涉及单位21个。二是编撰业务读本。编印《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资料汇编》《干部档案工作100问》《干部档案审核指导手册》等,以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方式将条例最新要求、常见问题处理办法等进行摘中,确保管档人员“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三是严格“六有”管理。严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三大纪律、八项严禁”等规定,做到日常管理有遵循、入库档案有标准、查借档案有记录、转递档案有程序、接收材料有手续、销毁材料有鉴定的“六有”目标。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豆春燕、任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