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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干部人事档案“防护堤” 守住人事档案的绿水青山

www.gcdr.gov.cn (2018-12-28) 来源:阿坝州理县委组织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11月29日《人民日报》)

《条例》的印发是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经验做法,从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方面全面从严加以规范。此次印发的《条例》,从根本上铲除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等问题存在的土壤和条件,是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立信犹如针挑土,千百次守信,方能换来信任;失信却如浪淘沙,而一次失守,难挽失信狂澜。普通群众还需要讲求诚信,干部是建设经济社会的骨干,理应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更需要带头讲诚信。诚信有几分,官德便有几分。倘若诚信丧失,则官德无存。没有官德,或者官德低下,又怎能挑起党的重任,担负起人民的期盼?

广大干部不仅是诚信法治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护者,更是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必须坚守诚信底线,在弘扬诚实守信上做出表率,不为自身利益,在干部档案上动歪脑筋。干部档案管理部门要当好“把门将军”,以对党组织负责,对干部本人负责的态度,坚决杜绝干部档案“涂脂抹粉”,确保“素面朝天”,还干部档案以客观真实。

    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组织人事部门要牢牢把好干部人事档案关口,完善管理制度及其管理标准规范,坚持“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的核对制度,为党委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原始真实的依据,纪律监察部门要加大惩处力度,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落实一案双查,既查造假者本人,也查助其造假者,这样才能堵死“档案造假”生存空间,真正筑牢干部人事档案“防护堤”,守住人事档案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