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工作补贴和工作经费,县财政每年足额预算村党组织提能经费30万元、驻村队员通讯费用10万元,为每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四个必到四个必访”补助经费2万元,派出单位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购买生活用品;驻村期间,每人每个工作日补助50元,医疗费用全额报销,常态开展暖心行动,每年“七一”“元旦”“春节”等节日定期开展走访慰问。
出台《切实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办法》《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基金管理办法》,设立脱贫攻坚关爱和意外伤害特殊疾病医疗风险保障“两个50万”基金,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000—10000元的困难救助,让干部感受组织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