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把中央、省委、市委下拨党费作为撬动基层组织组织力的“强心剂”,坚持“雪中送炭传递温暖、开诚布公引领发展”,把党费用在最需要的地方、用于最需要的群体。
明确实施范围。县委成立下拨党费管理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巡察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等单位组成联合调研组,历时25天对全县范围内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管理等情况进行全覆盖摸排,并按照上级要求形成初步建议方案,重点向脱贫攻坚难度大的贫困村、发展内生动力不足的困难党员和离职村(社区)干部倾斜。
明确审批程序。根据县委指导性文件提出的政治思想合格、作用发挥突出、人民群众满意的总要求,对象评审实行村党支部、乡镇党委、县级部门三级联动机制。在村党支部申报、乡镇党委初审查核的基础上,县委组织部会同纪检、民政、人社、扶贫、卫计、住建、公安等执纪执法部门进行综合会审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拿下”。
明确补助标准。对最终摸排确定的40名任职十年及以上离职村(社区)干部、20名生活困难党员和建国前老党员,按照2000元/每人的标准发放慰问金共计12万元;对1名革命烈士家庭、3名因公死亡家庭,分别按2.5万元每人、1.5万元每人发放帮扶资金共计7万元;对16个条件不优但后劲较强的党支部,按5000元/村的标准划转活动经费共计8万元;对9个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按每村40万元的标准共计补助360万元;对1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补助资金30万元;对通江革命老区村党组织书记培训补助资金56万元。(中共通江县委组织部 向川 张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