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从思想引导、因人施用、激励保障三个维度同向发力,着力探索发挥“实转非”干部作用的有效办法。
思想引导。针对因年龄、身体状况、班子结构等因素,由组织决定正常退出领导岗位而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中部分存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放不下曾是领导身架、顾忌上班会影响下任班子工作等“思想症结”,采取由县委组织部和单位党组(党委)领导定期不定期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健全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措施,注重了解干部思想动态、解决心理矛盾,强化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卸下思想包袱、减少后顾之忧,引导他们着眼发展大局找准价值定位,重燃干事激情,真正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切实做到“退位不褪色”。
因人施用。对全县百余名“实转非”干部进行摸底统计,根据其工作经历、能力特长、身体状况、个人工作意愿等分类建立“实转非”干部台账,再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安排参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督查督办等重点工作,积极发挥“余热”作用。今年以来,抽调参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的30余名“实转非”干部都在一线岗位上发挥了带头作用,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激励保障。制定《古蔺县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管理方式、管理要求,明确“实转非”干部相关待遇、考核、奖惩等规定,实行与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挂钩,切实解决“上不上班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明确参与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与督查督办等重点工作的“实转非”干部,根据其工作实绩和作用发挥情况,经县目标考核领导组认定后,可按实职领导或中层干部进行目标考核;对于长期请病假或不假不到的,按相关规定对其工资、车补等作相应扣减;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一律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与县纪委、巡察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有效杜绝作风涣散、在编不在岗、兼职第二职业等现象。强化单位管理责任,充分运用提醒、函询、诫勉等组织手段,加大督查追责力度。今年以来,提醒谈话5人,对1名涉嫌严重违纪的“实转非”干部予以降级处理。
(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 周敏、冉德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