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县健全五项制度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属地化管理,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所去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或暂时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可转移到本人(父母)居住地的村(社区)党组织,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 建立健全事前审核制度。各级党组织对拟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转接理由和动机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转接规定的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转接规定的做好政策解释,确保应转尽转。 建立健全档案审查制度。转出组织关系时,由转出组织对党员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并如实提供。转入组织关系时,由接收单位党组织在接收组织关系后60日内,对党员档案进行审查并填写《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建立健全台账登记制度。各级党组织均建立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台账,对转入转出党员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做到账实相符,便于查询核实,同时组织关系转接情况作为党内统计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告知提醒制度。针对近年来转入的党员中预备党员数量较多、流动性大的实际,通过印发《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办理指南》和《温馨提示卡》4000余份,发送手机短信、建立QQ群等信息手段提醒督促党员及时参加党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党费、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切实加强对党员的跟踪管理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