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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 坚持“六个突出”把全面从严治党治吏落到实处

www.gcdr.gov.cn (2015-01-29) 来源:攀枝花东区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东区 坚持“六个突出”把全面从严治党治吏落到实处

深入学习贯彻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尤其是范锐平同志在全省组织部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组织工作的重要任务。东区必须紧密结合区情实际,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班子队伍建设全过程,落实到组织工作各方面,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各项任务,为治蜀兴川大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必须重视思想政治教育这个源头,坚持抓好每月一次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集中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教育,努力增强党员干部“三个认同”,坚定“三个自信”,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判断、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突出干部监督管理,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强化“当干部就必须接受更严格的约束”的思想,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制定《东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定期综合分析研判制度》、《东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东区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制度体系,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持续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滥发奖金工资补贴、违规购置使用车辆、庸懒散浮拖、选人用人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制定《东区关于对科级领导干部实行状态管理的办法》,加强干部思想状态、精神状态、行为状态和工作状态管理,加大庸懒散浮拖整治力度,切实解决“为官不为”的问题。

突出规范选人用人,坚决防止带病提拔。鲜明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模型管理、递进培养、政绩考评、分析研判、科学选任“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干部选任监督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统筹抓好“三超两乱”专项整治,严格干部选任程序,切实把好任前审核关。

突出年轻干部培养,强化干部战略储备。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东区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办法》,大力实施优秀年轻干部和人才递进培养计划。坚持递进培养遴选一批、“5211”工程推荐一批、非定向推荐产生一批、后备干部选拔确定一批,聚集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坚持重用一批已成熟的干部、坚持调任一批参公和事业身份的干部、坚持育用一批潜力大的干部、坚持备用一批可塑造的干部,切实把优秀年轻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突出大抓基层导向,筑牢党建工作基础。制定《东区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探索开展居民小区建党支部试点,实施社区党建“六建一创”工程,即,建平安和谐、便民利民、文明祥和、民主法治、环境优美、组织健全小区和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社区),狠抓成片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社区建设,今年力争1/3、20个左右的社区实现提档升级,推动全区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每年按农村不低于10%、其它领域不低于5%的比例,倒排确定一批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加大基层党建投入,建立社区工作经费与区公共财政收入同比例增长机制,今年每个社区党建工作经费提高到5万元,服务群众经费达到25万以上, 90%社区(村)活动阵地达到“双400”覆盖目标。

突出制度机制建设,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建制度改革专项小组作用,坚持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每年一次党建工作会,每季度一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每季度一次党建制度改革专项小组会,有序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工作制度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建立《党建工作推进情况起定期通报制度》、《党建工作责任追究约谈诫勉制度》等制度,形成党建责任督查常态机制,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加大党建工作在科级班子年度考核中的比重,把重经济轻党建的思想观念扭转过来。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区委书记 刘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