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县“三化”阳光行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罗江县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围绕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紧扣“村级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办事项目阳光化、办事机制规范化”三个抓手,着力提升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水平,健全基层服务群众保障体系,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把村级服务群众的工作晒在阳光下,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了服务群众“无缝化”。
一、服务平台标准化,让群众省心。着力解决群众到村、社区办事找人不方便的问题,县委在全县各村开展以“村级服务站标准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便民平台建设,推行一站式办公,解决群众办事“反反复复跑”的现象。一是将村上34项服务事项,按照服务性质和类别整合为“党员服务窗口”、“惠民政策窗口”、“户籍及新农保(合)窗口”、“人口计生服务窗口”、“纪检窗口”五个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二是配备休息椅、饮水机、纸张、笔、公开栏,统一设置意见箱、意见簿、公开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和投诉。三是建立干部座班制度,要求每周一全体四职干部集中办公,周二到周五轮流座班,达到了事事有人管、随时能办事的目的,让群众去掉了担心,办事更省心。四是平台建设分3年实施,第一年完成30%,第二年完成50%,第三年全县127个村(社区)全部完成。目前全县有43个已完成建设并经考核验收合格。
二、服务项目阳光化,让群众放心。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实行服务项目的设立依据、申请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六公开”,对需要村级组织办理的34项服务项目及办理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晒到阳光下。一是实行“一栏清”,县上统一制作村级服务项目公开栏模板,要求各村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开;二是实行“一册清”,按照办理事项、代办事项两类印制村级服务群众便民指导手册和办事指南,发放给群众,让群众一看就明白;三是实行“一网清”,把服务事项所需要的条件、材料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和下载,满足服务对象的多样化需求。实现了村级服务的透明化、阳光化。推动村干部从“代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使老百姓真正成为“当家人”,从源头上杜绝了干部“乱办事、乱收费、不作为”的行为,给了群众一个明白。
三、服务机制规范化,让群众安心。一是落实好“三项制度”。首问责任制。作为接待办事群众的第一人,必须尽自己所能给服务对象提供最满意的服务,直至问题得到解决或给予明确的答复。所接事项若不属本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不得以不知道为由予以搪塞,推诿或敷衍,必须及时与其他村干部或上级相关人员联系。当无法联系上相关人员时,应将对方姓名、电话号码及询问事项记录,并尽快联系相关人员,使问题得以解决或得到明确的答复。一次性告知制度。村干部必须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办理审批事项或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实行“凡事必告”和“谁办理谁告知”的原则,对未能一次性告知的除责令即改外,还要给予批评教育,导致工作延误和差错的还将给予经济处罚,有效地解决了办事群众“多头跑、多次跑”的问题。限时办结制度。对群众办理的事项,要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能当场办理的就及时办理,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及时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做到不推诿、不拖延、不扯皮,让办事群众满意。二是开展“三项贴心服务”。预约服务。由需要服务的群众事先预约,村代办员根据群众的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加快办理相关手续的进程,实行全方位、综合性服务。从推进“三化”建设以来,通过预约服务已为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办理各类手续、解决疑难问题500余件(个)。延时服务。按照群众的需要,实行未完续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不分上下班、节假日办理未办理完的服务事项;对群众需要办理的急事、特事,实行即时服务。上门服务。针对当前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家庭较为普遍的情况,依照群众的要求上门为其办理各类手续,提供方便。 “三项服务”的开展丰富了村级服务内容,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方便了广大群众。三是 “三举措”抓好监管。公开监督电话。将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手机号码在便民服务卡、服务指南、村务公开栏上公开,受理群众对村级便民服务投诉,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巡查制度。将便民服务作为村级干部督查内容之一,通过每周不定期和每季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村干部在便民服务中存在问题,提升服务水平。建立群众评价制度。村干部的服务好坏,由群众说了算,建立便民服务台帐,每季由县镇两级便民服务中心随机电话走访群众,由群众给出评价,作为代办费发放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