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县落实省委“两个意见”全面推动干部作风转变
罗江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两个意见”,明确重点,把握关键,制定“两个具体办法”全面推动干部作风转变。
细化分工明任务。一是印发《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由县委牵头抓总,将省委精神分解细化为6大类40个具体任务,由6位县委常委领办,6个牵头单位协调办,72个县级部门具体承办,做到责任人、工作任务推进时间表明确具体可量化。二是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目督办每季度定期督办,确保过程可控。
狠刹“不为”转作风。印发《关于做好“刹不为之风,换不为之将”工作的通知》坚持从严格管理、关心关爱2个方面,激励干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忠诚履职。一是加强对党政干部的管理。从鲜明实绩导向,引导干部“勤作为”;坚持问题导向,预警干部“不作为”;搞好教育警示,倒逼干部“讲作为”;开展述职比武,督促干部“晒作为”;强化日常监管,突出重点“察作为”;严格问责,惩处“不为之将”等6个方面加强管理;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典型人物事迹宣讲、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系列文体活动激励干部主动作为。二是严格村社区干部管理。重点从随机督查、定期研判、专项整治3个方面进行从严管理,从提高办公经费、谈心谈话、选育能人型书记等方面支持村干部主动作为。
开展测评促实效。一是印发《罗江县干部“不为”具体表现20条》,从10个方面20个具体表现对干部不作为行为进行了规定。二是扎实开展“不为”测评。县委群教办、县委组织部对全县64个单位的327名科级干部(含挂职干部)中存在的干部“不为”现象具体表现进行了测评,结果显示:41个单位的178名均存在一些“不为”问题。县委督导组已将测评结果反馈给各单位,并要求科级领导干部将存在的问题纳入整改方案,督导组将跟进督查,确保“不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