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四川开启全面从严治党征程
●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落实从严从实要求,健全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制度
●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严明党的纪律,严格规范党内行为准则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工作格局
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管党治党的重大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八项要求”,四川近期出台《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定》,致力推动形成干事创业、崇廉尚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不断增进价值认同和情感认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抓好学习培训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采取党校培训、专题辅导、理论研讨、巡回宣讲等方式,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经常性开展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加强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广泛开展向先贤先辈、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健全在实践锻炼中锤炼党性、在基层一线转变作风的制度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终身。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领导班子运行决策机制,以完善和落实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为核心,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严格按程序、规则和集体意志办事。健全基层组织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工作重心转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来。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分层分类制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细则,建立领导干部参加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级党委、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机关工委派员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一月一个主题丰富党内组织生活内容,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落实从严从实要求,健全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制度。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导向,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模型管理、递进培养、政绩考评、分析研判、科学选任“五位一体”的干部选任工作机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健全干部工作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干部选任全程记实、“一报告两评议”和一把手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离任检查、结合巡视开展干部选任专项检查、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倒查“五位一体”干部选任监督制度体系。坚持选拔看作风、考核考作风、监督管作风,建立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执纪执法部门和掌管人财物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建立用权污点记录制度和任职限入制度。加大庸懒散浮拖整治力度,分层级分领域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探索建立奖勤罚懒制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干部。
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深入持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经常性开展专项整治制度,巩固深化正风肃纪“七项专项治理”和“9+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从严惩处顶风违纪行为,着力抓好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滥发奖金工资补贴、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走基层”活动常态化,推行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落实“联村帮户”“结对认亲”和群众工作“三本台账”、党代表联系群众、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等制度。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依规管党治党,按照要义明确、简明易懂、便于执行要求,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党规党纪和法规规章。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定力,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建立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监管领导责任。建立党风政风行风“三位一体”社会评价机制,每年在市(州)同步开展两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每年在相关省直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满意度测评。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健全廉政文化全媒体传播机制,构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文化。
严明党的纪律,严格规范党内行为准则。严明政治纪律,坚持讲政治、讲原则、讲真话,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组织纪律,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落实、各类重要会议的传达贯彻、事关全局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领导班子出现非正常情况、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干部选拔任用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都严格实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明财经纪律,探索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制度,严格定期轮岗制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工作格局。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建立中央和省委管党治党重要制度安排落实情况专项报告、专项督办、专项通报制度,把党建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完善地方党政、部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分级分类确定考核内容和标准。探索“系统抓、抓系统”条块结合的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机制,整合职能部门力量和行业系统资源,加大党建工作投入和保障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