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基层政府委托村社服务需付费
全省民政系统全面深化改革,基层群众自治和创新社区治理如何迈出实质性步伐
推进政社分开,凡属基层政府直接提供服务的项目不得转嫁给村(居)委会办理;建立双向评议制度,村社可对乡镇进行评议;建立议事制度,让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切实发挥作用……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并下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和创新社区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进一步创新社区治理机制和治理方式,加强基层群众自治。
“作为全省民政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质性一步,《通知》中规定的一系列举措,将改变村委会(社区)与乡镇(街道)是上下级的现状,村委会(社区)应能与乡镇(街道)平等对话,最终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治理基本格局。”8月6日,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孙文就《通知》进行了解读。
亮点一:推进政社分开
村社法律范围外的服务须“费随事转”
社区干部只有几个人但却要承担上级下达的200多项行政服务内容,“哪里还有时间精力为老百姓服务。”成都市青羊区石人南社区相关负责人的抱怨,并不是个案。
记者了解到,在四川省不少社区和村都存在承担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行政服务职能。“从办理低保、五保、计划生育到维持村道交通安全,都是村委会的工作。上面有多少职能,我们就有多少职能。”威远县两河镇相合村委会干部说。
“村委会、居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却变成了基层政府的下级单位,这样的现状必须改变。”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处处长冉敬军表示,只有充分调动群众自治组织的工作积极性,才能实现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
针对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职责不分的现状,《通知》要求推进政社分开,“凡属于基层政府直接提供服务的项目,不得转嫁给村(居)委会办理;属村(社区)依法协助政府职责的事项,应由基层政府与村(社区)签订委托协议书,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并实行‘费随事转’;属村(居)委会依法履职的事项,应通过村(居)民自治的方式办理。各地应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根据《通知》,今后将依法厘清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职责,精简村(社区)承担的行政性事务,切实减轻村(社区)负担。“只有法律明文规定的事项村(居)委会才承担,其他事务要其承担,必须签订协议,并且付费购买服务才行。这样,村(居)委会才能腾出时间精力来好好为群众服务。”冉敬军说。
亮点二:建立双向评议制度
村社对乡镇的评议将作为县级党委、政府评议乡镇的重要依据
“工作压力除了来自百姓,更来自各种项目考核,甚至个人工作的各种考核。”某任职多年的村支书一边倒“苦水”一边表示无奈,“没办法,我们每个月的补贴要从乡镇领,村上发展也需要乡镇的支持。”
虽然把职能承接下来,但不少群众自治组织并不具备完成该职能的人力物力,最后导致不少政府服务在“最后一公里”落空。如现行的道路交通法规中,村道的交通管理职能并未明确由哪一级政府或哪个部门来承担,往往最后变成村委会“接手”。但事实上,大部分村委会并不具备这样的人力物力。“我们并不缺少从上到下的考核管理机制,不少地方还把村(居)委当成自己的下级单位进行各种考核。但事实上,村(居)委会是自治组织,不应当接受这种单向考核。”孙文表示。
针对这种情况,《通知》要求健全村(居)民民主评议村(社区)工作制度和村(社区)评议基层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制度。“村(居)民民主评议村(社区)工作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村(社区)评议基层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由县级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县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评议结果的分析运用。”
按照《通知》要求,不仅要健全村民对村委会的评议,还要健全村委会对乡镇的评议,而且这些结果都将成为县级党委、政府对乡镇政府评议的重要指标。“这意味着,以往单纯的从上到下的单向考核变成较为平等的双向评议,村(居)民自治组织的主体地位加强了。”孙文说。
亮点三:建立议事制度
让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发挥作用
四川省作为外出务工大省,不少农村和社区成为劳务输出的重要地区。不少村(居)委会负责人表示,别说要开村民大会了,就连开村民代表大会也很难。
按照现行法律,村民大会的法律效力最高,村民代表大会其次。但由于人数凑不齐,不少地方往往只能由村委会代为行使权利。
对此,《通知》明确:“建立健全村(居)民民主议事制度,明晰议事会成员产生办法和议事内容、程序和规则,议事会在村(居)民会议授权范围内行使村(社区)自治事务议事权,对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村(居)民会议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推动基层民主协商的落实。”
冉敬军说,议事制度需要议事代表来执行,但与现在的村民代表不同的是,议事代表的人数比村民代表少,但比村委会成员人数多。对于重大事项,以后村委会需要向议事代表征求意见,多人决策,这更多体现了民主的力量。“哪个议事代表代表哪些村民的权益,大家都很清楚。”冉敬军认为,如果议事代表不合格,村民要罢免他们也比罢免村民代表容易,这会使议事代表更加认真地履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