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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www.gcdr.gov.cn (2014-04-29) 来源:省委组织部

辽宁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扩面提质工程”夯实基础

  近日,辽宁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提出要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实施“扩面提质工程”,全面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着力抓组建,扩大“两个覆盖”。加大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凡是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一般要单独建立党组织。推动区域联建,在各类开发区、园区、街区、商务楼宇等规模以下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集聚区,通过建立区域性党组织,实现辖区内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探索行业统建,主要依托行业协会(商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和龙头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组建行业性党组织,实现行业内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坚持党群共建,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作用,做好联系群众、推优入党等工作,把具备条件的群团组织负责人发展成党员,推动建立党组织。
  着力抓队伍建设,壮大骨干力量。注意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出资人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入党。拓宽选人渠道,采取内选、外派、公开招聘等方式,创新党组织书记选拔方式,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探索实行党组织书记资格认证制度。认真总结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经验,完善措施,尽量采取“一对一”方式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特别是要到党员少或没有党员、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单位开展党的工作。
  着力抓作用发挥,创新活动载体。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的党员领导干部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联系点。把“共产党员先锋工程”作为重要载体,组织党组织和党员通过设岗、划区、立项等实践载体,在本单位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中发挥作用。广泛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把党建工作与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着力抓基础建设,强化工作保障。继续加强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开展“三建三送”活动,提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共用、资源设施共享。同时,以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和沿海经济带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省里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加强经费保障,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财政投入力度。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等制度。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