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县级统筹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教育管理
(1)纳入全县干部培训规划。一是培训规划统一制定。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县委中心工作和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培训机构统一确定。县委党校作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的主阵地,每年开展一次全覆盖轮训。同时与中国武警警官学院、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村镇干部学院、重庆城市职业管理学院等高校积极合作,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近年来,委托中国武警警官学院、四川农业大学等高校培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2000余人次。三是培训师资统一安排。整合优势资源,从党政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高校专家教授中精选一批师资力量,统一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师资库。
(2)纳入全县干部监督管理。一是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离任、届中要接受一次经济责任审计。每年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审计局、县农业局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定审计计划,定期研究经济审计工作。二是推行岗位调整备案制。乡镇党委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必须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备案。三是推行述职述责述述德廉“四述”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年向纪委书面或会议“述职述责述廉述德”,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的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
(3)纳入县级统筹保障激励。一是建立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每年根据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比例,适时调整提高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2010年以来,在省、市上统一调整的基础上,已先后3次根据按照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比例提高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2015年全县村(社区)党组织的月基本报酬高于省定标准12%。二是创新建立成长成才机制。县委建立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乡镇党委委员制度,选拔40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受到县委县政府以上表彰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镇乡党委委员。对考核合格的每月发放500元的补助,激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三是建立党内关怀机制。在实行全员财政补助购买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县财政每年划拔30万元建立村(社区)干部救助基金,救助对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村(社区)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