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下派“第一书记”决战“弱村摘帽”
泸定县下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弱村任职
泸定县在软乡弱村集中整顿中,结合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三大攻坚”工作,从县、乡机关下派干部到后进村挂任“第一书记”全脱产驻村帮村,制定《选派到“软乡弱村”任职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领头雁”作用,形成全县决战决胜的“弱村摘帽”和建设红色宜居美丽幸福新泸定强大动力。
选好“火车头”,让“第一书记”选得优。“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结合软乡弱村集中整顿工作,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方式,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梳理分析基层需求情况、本地本部门干部队伍情况、已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县委细化制定选派工作方案,实行本单位和县委组织部人选双重审核制度,切实把好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廉政关和能力关,确保人选素质过硬。将9名工作优秀、业绩突出、甘于奉献的干部充实到“第一书记”队伍中,起到了选对一人,带动一片的作用,选优配强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
设置“工作餐”,让“第一书记”有事干。明确“第一书记”工作职责,设定需要完成的“工作餐,让“第一书记”从派驻村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从建强基层组织、推动脱贫致富、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四个方面明确“第一书记”重点抓好培养和选拔出一个能够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好班子、帮助谋划和选准一条强村富民的发展好路子、物色培养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和优秀村级后备干部、建立完善一套村级运行好制度、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联系帮扶一户贫困户脱贫致富等“十五件事”,当好党建指导员、村情民意的调查员、农村政策的宣传员、农民群众的服务员、社会矛盾的调解员“五大员”,确保“第一书记”干事有思路、帮扶有方向。县委已组织9名“第一书记”通过动员部署+现场培训+座谈交流“三合一”方式吹响“集结号”,让“第一书记”迅速转变角色,进入工作状态。
严把“管理关”,让“第一书记”呆得住。采取请销假、公示出勤、履职季通报“三项制度”严管“第一书记”, 杜绝“被放羊、两不管”。明确“第一书记”选派时间为1年,选派干部一律背包驻村工作,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2天。严格选派干部请销假手续,请假时间1天以上的,须经乡镇党委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部长审批,因病、因事请假半年以上、连续旷工10天(含10天)以上或累计旷工20天(含20天)以上的选派干部,不进行考核,不发放工作补助。对选派干部的姓名、原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在村公开,同时公布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电话,监督选派干部履职和出勤情况。实行履职情况季报制,选派干部每个季度向县委组织部、派出单位和乡镇党委书面报告履职情况,县委组织部每季度对选派干部的出勤和履职情况进行通报。
细化“考核分”,让“第一书记”干得好。制定《选派干部共性任务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对“第一书记”严格程序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结构制测评打分,其中群众测评得分比例偏大,突出“让群众满意”目标。同时,运用好考核测评结果,将其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推荐使用、兑现工作补助的重要依据,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全县通报批评,给予诫勉谈话,派出单位目标考核也不得评定为先进等次,倒逼“第一书记”履职尽责。